一、学校简况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20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培养目标: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教学训练指导、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的实践及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校、体育俱乐部等部门从事教学、训练、竞赛、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学历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费标准:9000元/年(如有变化,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拟计划招生90人,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如下: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分项目分性别计划如未完成,计划间不做调整。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 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注册报名
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1.注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 12:00;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可通过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1室)。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进行考试及评分,满分100分。
冬季项目考试为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间;夏季项目考试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并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5、16日参加文化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英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违规处理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3.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加大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打击力度。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将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2.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信息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23年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长春师范大学网址:
https://www.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s://zhaosheng.ccs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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