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明亮的大街上,格日阿火举着新买的手机吆喝,希望别人给他投票。他遇见了同村的一个熟人,这个人叫格里希聪,喜欢仰着脖子笑,或者“嘟嘟”地吹自己的嘴唇,据说这是西昌城里某些老太太锻炼身体的妙方——在过去一段日子,他进城跟儿子一家住过半年。格日阿火本来不打算跟格里希聪打招呼,他知道格里希聪除了喜欢在镇上瞎逛,别的事情一概不理。可是,这个人却热情地向他走近,那么,他只好“勉为其难”凑上去,到了跟前,脸上堆出笑,拽着对方衣袖说:
“用您那发财的小手帮我投上一票吧,投一票就行啦!”
这话把格里希聪逗笑了。
“这怎么回事,有什么事情想不通吗?您满大街拉票干什么?”
“不要这么不严肃,格里希聪,我告诉您,我不是要干坏事,我正正经经要干大事了,极大的事。”
“什么?”
“卖鸡!”
“啊?哈哈哈哈……”
“快停下,您笑得嘴巴都要烂到耳朵门口了。”
“噢……哈哈哈……”
“格里希聪,您要不要给我投票?”
格里希聪终于收住笑容,他刚刚一定是在哪儿喝了酒,嘴里还冒着一股酒气。
“用我这发财的小手?”
“是的,您那发财的小手。”
“我笑的就是您说的这句话。您肯定上网上得太多了,已经学会了上面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词儿,我奇怪,您怎么会喜欢用那些破词儿。”
“用什么词儿不重要,大家喜欢被这些词儿迷惑。格里希聪,太阳快把我的脑门儿晒开花了,我得走了,您还是继续去哪儿喝酒吧。再见。”
格日阿火实在没有耐心在这里耗着,十天之内,他必须积攒到三千票,现在已经是第二天,而这新的一天眼看就要过半。这是夏季最热的日子,小镇上光秃秃的,刚刚翻新过,墙壁刷了白漆,之前那些大点儿的树木移栽到了别处,重新站在街道两旁的小树苗简直跟他一样傻,要死不活的,幸好它们身上还挂着“输液袋”——“该死的!”他心里骂道,不看见“输液袋”没那么生气,看见了火冒三丈,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一根树杈金贵。为什么会这个样子也搞不清,他自认为已经很努力了,至少跟格里希聪比起来,他简直是村里的劳动模范。
啊,当然啦,说的是最近这三年。以前可不敢跟格里希聪比。以前的格里希聪是村里的老公牛,可以一直耕地,耕到死不罢休的样子。这三年倒过来了,格里希聪过起了逍遥日子,从城里回来以后就逍遥到现在。
格里希聪可能赶着去哪儿喝酒,他刚才向他走近只不过是“顺路”,他要去的方向是格日阿火的身后某个酒馆。
“那就再见啦!”格里希聪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镇上最多的就是小酒馆。这一天逢集,酒馆的老板们已经乐疯了,男人们一到街上,不足半个时辰就会遇到他们的熟人,就会相约到小酒馆吃酒。街面上还在继续晃荡的除了像格日阿火这样有正经事要办的人,其余的,要么生了什么病,要么是喝不动酒的老头子,要么,就是一大帮被吃酒的男人们遗留在外面、无所事事不得不继续逛街的女人。她们已经很不耐烦了,手里牵着一个或两个小崽子,偶尔从嘴里冒出两句咒骂,也懒得找地方休息。因为这里极少有地方可坐,私人店铺的门口不许乘凉,银行门口的台阶“钉”了一串人,都是一群戴着黑帽子的老男人(这些帽子从远处看过去,真的就跟黑色螺丝钉的帽子没有区别),他们能在银行门口坐到散市,嘴巴“咕噜咕噜”聊得热火朝天;反正她们也习惯了晒太阳,大家都被晒黑了。格日阿火望着一张张雌性的黑脸在他周围流动,她们的头帕极其简单,除了节日期间,头发辫子缠着鲜艳的玛瑙珠串或叮当作响的银饰品,日常的头帕要么就是一块绣着牡丹或芍药(其实他一直没有分清这两种花)的毛巾,要么干脆什么也不戴,“光”着脑袋。格日阿火喜欢女人们穿着整齐的传统服饰,再略施粉黛,那些衣服会让她们更像女人,更优雅尊贵,每一个人都像是慈爱的母亲和可爱的姑娘,如果那样就太好了,当然也就闻不到半点儿汗臭味儿。现在他眼前流过的这些雌性的脸上全是汗水,生活的盐分把她们的脸腌制成了一种哀伤的黑。他有点害怕与她们对视,那些苍茫的眼神,就像在家里的时候,他时常避开妻子投过来的目光和她的脸。
“来吧,伸出您发财的小手啊……”
格日阿火继续吆喝,他不想再去注意她们的脸,朝着街道另一边走。人潮汹涌,越来越热闹,小树苗的细杈上夏蝉在鸣叫:热死啦、热死啦、热死啦……
二
“呵呵呵……格日阿火,我很想给您投票,可一听到‘投票’我就尤其反感,这种行为总让我想起那些骗子。我相信大街上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这一天您为何到现在还一无所获呢?我当然不是说您是骗子,这一点诚意我是有的,您要相信我。”
“我相信。”
“对嘛,人要讲道理,我是一个六十八岁的老姐姐了,社会中乱七八糟的苦头吃了不少。我小学毕业回家干活的时候您才入的学,您其实很有本事,那个年头,中学很难考上,并且想要顺利读完特别艰难,但是您不仅考上了,还轻松完成学业,如果您有耐心的话,会继续读下去对吗?您这辈子就吃亏在做事情太随意了,想做就做,不想做又不做,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您踏踏实实,这会儿的情况就大不同。您后来在小学教了几年书,为什么偏要辞掉工作回家干活我到现在还想不明白——当然这不关我的事——嗯,看看现在,您也是一个老人家了,今年有六十岁了吗?”
“有,我上个月刚满六十岁,身份证上的年、月、日,都是真实的。”
“这么说来,您其实已经虚岁六十二岁了。”
“是的,其实是的。”
“我们一出生就已经一岁,按照我们族人的十个月一年计算,您生下来就满了一岁,您满一岁的时候其实进入了三岁。”
“嗯,琼孟曳纽姐姐,您的算数还是那么好。”
“为何您好好的生活不过了,要来拉票?”
“我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呢。”
“我没看出来,您这个样子晃来晃去,跟年轻的时候辞掉工作晃来晃去有什么不同?”
“两种‘晃’有根本的区别。”
“什么区别?”
“一种没根,一种有根。那时候我的心是一股流水,现在我的心是一片秧田,我现在这种举止看着奇怪,但其实,我是向着很实在的生活进发。难道我身上一点儿这种味道都感觉不出来吗?”
“如果是您说的这一种,我真没有看出来。您自己信吗?我只觉得您像是在逃避什么,或者您的妻子终于发飙了?我听说她的脾气虽然很好,可一旦发火,老虎也会在她跟前低头。不是我替她说话,格日阿火,您什么时候跟她正式结婚?一个女人跟您生活了快十年,您不打算跟她结婚吗?”
“我们生活在一起了呀,难道不算是结婚吗?”
“不完全算。”
“琼孟曳纽姐姐,我们……”
“停,您不用多说。”
“噢。”
“也许我老了,思维迟钝,不如从前敏感。格日阿火,很不好意思,我不能跟您继续讨论您的生活了,即便我们两个打了一辈子交道,值得坐下来慢慢细说,可精力不给我这个机会;我们也不住同一个村子,我的儿子等会儿要是从小酒馆出来看到我在这里跟您说话……您信吗?他会瞪着那双喝醉的眼睛,嫌弃我话太多了。年轻人真是越来越难相处,尤其他们到了中年,只要一垮脸,您就会感受到他那满肚子的愁,就仿佛一匹倒霉的马儿刚从某个掉下去的陡坡爬上来。请帮我把椅子往太阳底下挪一挪,真是的,我现在身体大不如前,时常觉得冷。我求着儿子,他才答应将我从家里弄到镇上来坐一会儿,我喜欢镇上的太阳,主要是喜欢热闹,我越来越感到寒冷和寂寞,可能很快就要死了,人间的太阳已经烤不暖我了。”
“我热得冒汗呢,曳纽姐姐,就算太阳偏西,可这会儿阳光的热度差不多可以晒死一颗鸡蛋。”
“那说明您在世上晃荡的日子还会更长一些,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呵呵呵呵……”
三
镇子旁边的黑水河畔拴着格日阿火的马儿。实际上它是一匹马骡,人们都说它是杂种马,他们既不愿意叫它马儿也不愿意叫它骡子,就喜欢“杂种马、杂种马”地喊它,搞得格日阿火后来也跟着他们一起喊“杂种马”,这已经成了它固定的名字。
杂种马脾气温顺,在河边等了格日阿火一天了,黑水河在夏季最清澈也很干净,它已经用河水漱过口并且喝了一点儿;它很聪明,从不轻易吃别人丢给它的东西,路人对它评头论足也不在乎,大概它已经能听懂其中一些人话,当他们说到“看上去有点好吃的样子”时,它就把屁股转过来对着他们。
一大帮年轻男人和女人先前到河边乘凉,留下许多食物垃圾,塑料袋、果皮、弄脏的饼干之类,还留下了女孩子偷偷脱下来扔在石头旮旯里的破丝袜。现在正逢穿丝袜的季节——所谓的冰丝袜,实际上哪里有什么冰丝袜,多穿一会儿同样热得要死,并且丝袜质量高低不等,那些又想好看又想便宜的女孩们的丝袜寿命往往撑不过半天,有的甚至不出一个时辰就在某个地方勾坏了。先前那些人当中就有两个女孩子的丝袜报废,起身时丝袜勾在了一根干草的尖子上,扯出一个破洞,并且捂也捂不住、堵也堵不好,泥石流似的溃散、烂成一片。她们只好躲在马骡旁边的小树背后把丝袜脱下来扔在石堆里。其中一个女孩没有将袜子扔在石堆,她把它扔到河水里冲走了。马骡眼睁睁看着她们在那儿脱袜子,露出大腿上白皙的皮肤。它作为骡子的眼睛肯定不会将黑丝袜理解成人类的衣物,它只将它看成腿上的黑毛,而两个女孩刚刚在它面前将腿上的长毛给褪掉了,这使得它的眼睛吃惊到比之前大了一号。她们走了以后,它往前走几步,将丝袜咬起来放在石头上看了又看,最后不知怎么搞的,咬起来把玩时,不小心套在嘴上滑不下来了。
格日阿火从远处走来,马骡也没有注意到他。
“你要穿丝袜?”
格日阿火飞快地走去将马骡嘴上的丝袜摘下,想将它扔到河里冲走,却忽然间停住,犹豫了一下,看了一下丝袜,居然将它揉作一团塞进了衣袋。他拍了拍马骡的膀子,给它带来了一小袋草料。不等马骡吃完,他又急急忙忙地走到集市上,在黑夜来临之前,他想尽量说服人们给他投票。
四
夜色像一顶毡帽终于完全盖住了小镇,商贩们打开灯,开起了夜市,大街上堆满女人们的脏话以及醉酒者的呕吐物。后来用了洒水车,从这头冲到那头,来回三遍,才将街道恢复干净。只是暂时的干净,夜再深一些,呕吐物只会更多,那时候的坏脾气的女人们可能会动手打他们的男人。
这一天对格日阿火来说,几乎没有收获,至少到目前为止,能预测到好运不会再来了……和昨天一样坏的运气。他再次到河边看望了马骡,算是“安抚”一下漂亮的杂种马,它如果一天没看到他三次,就会发一通驴脾气,他宁可抽空多跑一趟,也不愿意看它挣脱缰绳到大街上“跳脚”。去了一趟河边回来,他就一直蹲在已经下班关门的银行门口的台阶上,白天这里糖葫芦似的蹲了一串人,现在只他一个,孤零零的像个被吃剩下的坏果子。
他望着通向西昌城的方向,眼神很茫然,肚子也饿了,整个一天之中,他只吃了一顿饭,感到饿就喝水,在商贩门口的水龙头上对付几口。
街道上有人提着酒瓶子走来走去,三个人一伙,或者五个人一伙,或者一个人,咬字不清,艰难地互相说话或自说自话。
格日阿火起先茫然地望着来往人群,突然,看着看着,灵机一动:“难道世界上最好说话的人不是喝醉的人吗?比方说,晃晃悠悠抓起手机随便投个票?”这些念头简直敲醒了他。从地上起身,站到了大街上,果然,三个喝醉的人来到跟前。他们并不特别醉,至少谁也没有摔倒在地,不像之前过去的几个,其中一人始终被搀着。
他们伸出酒瓶子说:“来一口大的,还是一口小的,还是一杯尽?你说了算。”
格日阿火伸出空手,又急忙换成拿手机的那只手,有点伤心的样子说:“我酒量很差,而且最近生病不能喝酒。我在忙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件事必须有人帮忙投票才能促成,已经整整一个白天了,没有人肯帮忙。你们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好人,你们可以给我投票吗?不用加好友,打开你们的手机‘扫一扫’就能完成。”
“啥,你要当官啦?你们的投票怎么跟我们不一样?我们的孜海同学刚刚当选了我们村二组的组长,就是我们两个中间的这位瘦高个儿,他就是孜海。他现在是一名国家干部了,是我们一票一票现场投的,干得非常非常正规,现在我们三个一起庆祝呢……啊天哪,你要保密,按照规定我们不能聚众喝酒;不过幸好,你可以给我们作证,我们只是轻微地打湿了一下嘴唇。老前辈,你准备当个什么?这个年龄……啊,你是哪个村的,投票程序怎么和我们不一样呢?”
他们有点站不稳,摇摇晃晃,但是格日阿火的投票引起他们的注意了。他们自己聊了起来。
“我住在那片高山上,龙河村,你们听说过吗?就是有一股很粗的山水从很高的悬崖上面钻出来,在青幽幽的树林中形成一条粗壮的瀑布,水流看着像一条龙。”
他们摇头,又继续转身互相聊天,就仿佛面前没有站着格日阿火这个人。
“我不是要当国家干部……”格日阿火半天才插进嘴,说得很大声才把这句话“递”进他们的耳朵。
“什么?”
他们不敢信似的,一起把耳朵凑过来。
“我说,我投票只是为了卖鸡。”
“你投票卖鸡?”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噢,明白了,就是那种农产品,想在网上打开销路,然后做大做强,然后出口外国……你有农庄吗?”
“不是那样的,我没有想做大做强,也没有农庄。”
“老前辈,既然你要做生意,就一定要有这个梦想,你们说对不对,一定……啊,请让一让路,我们要到那边去一趟……是吧,你要有抱负,人活一世,必须有抱负!”
他们绕开格日阿火,但没有马上走。
“我只是卖鸡……三位年轻同志,你们还没有给我投票,请你们稍微抽出一分钟,只需打开手机‘扫一扫’。”
他们没听清格日阿火的话。顾不上。
“英雄不问出路,对不对……孜海同学,你说,作为刚刚当选了二组组长这个事情,你一直还没有给我们透露半点儿你的想法。”
“对啊,孜海,你先从言语方面给我们‘规划’一下,对于我们二组的未来,给我们两个先开开眼界。”
“啊,我想起来了,开眼界的事情先放一放,我想起我的正经事了。听说这里要修高速公路?孜海,你有时间帮忙打听一下,毕竟现在你的身份不同了,可以说得上话。我听说高速公路要经过我的猪圈那个位置,我可是去年才修的猪圈,你眼睁睁看它从地面上‘挺’起来的,要是那条路真的选在这个位置,那我的猪怎么办?总不能让我的猪无家可归。你现在是堂堂的一个国家干部,总归是说得上话的。”
“那就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我的牛圈什么时候可以批下来,我的牛还在山上打野呢。”
“哎呀,两位……我亲爱的同学,你们别再说‘国家干部’这样的话了,我只是个组长,还是副的,要不是中学毕了业,你们半途而废没毕业,我们三个谁是组长还说不定,干吗要这么见外呢?对于你们的事情,我明天就去打听,但是千万以后别再提那四个字,太吓人了。我们今天能不能不谈别的事情,只说喝酒的事情,好像老板一直追着我们要酒钱呢?……呵呵,难道谁还会缺少他的酒钱?等我们下一趟回来,把利息也给他付了!哎呀,你们两个小心脚下,也不知谁吐的,这条大街可真应该好好整改了,怎么能这么脏?明天我就去拜访镇上的……哎呀你小心,你踩到狗屎啦!”
他们边聊边走,踩到狗屎的那一位不知道自己踩到了狗屎,照常向前走,已经把格日阿火远远地扔在背后了。格日阿火一步都没有移动,他们走过去以后,他的目光也追了他们一程,现在他确信,他们三个喝得可真是一点儿也不比其他人少,只是酒量大一些,没有醉倒而已。
五
年轻的时候格日阿火特别喜欢走夜路,现在不喜欢了,现在走夜路只觉得孤独,像个可怜虫。白天一直背在背上的草帽这会儿才想起来,难怪午后一直用手掌给自己的脸扇风,姑娘们就偷偷指着他笑。他还以为她们是在笑他的裤腰带呢,现在可算明白了,她们笑他老糊涂。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提醒她,只歪着脑袋、捂着嘴,趁他不注意就把笑声从嘴里放出来,她们真坏——不,呵呵,她们真可爱。
他也确实老了,琼孟曳纽还觉得他能在人间很久,她不知道,白天的阳光能将他晒得多烫,夜里的风色就能将他的骨头浸得多痛。山风在镇子上是热的,高海拔的山林中却带着冷气,就算此时还在夏季。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子(没骑马),用电筒光仔细照一遍,目光也跟着游走。质量很好的裤子,蓝色,跟山上别的同龄人不一样的颜色,他们从四十岁以后就从头黑到尾巴——黑色帽子,黑色衣服,黑色裤子,黑色鞋子,黑色袜子,连内裤都是黑色。他不一样,他一直保持自己喜欢的搭配,蓝色牛仔裤配白色鞋带(他喜欢这种奇怪的穿搭,哪怕牛仔裤非常合身,也极喜爱用两根连接起来的白色鞋带把裤腰捆起来,并长长地将鞋带多余的部分悬挂在身体的左边或右边),偶尔将衬衫压在裤腰里;年轻时他几乎每天这样穿,那时候他的脸也很年轻,没有半点儿皱纹,这种穿搭会给人一种轻松潇洒的感觉。拿电筒的手抖了一下,因为他的腿抖了一下,二十岁的时候与人赛跑摔伤了膝盖,五十岁以后膝盖就特别怕冷,电筒的光芒因为手的抖颤已经摇晃到远处去了,他的目光也离开裤子,望着茫茫的草林。他有点儿悲伤,衰老就像是鼻尖上的一团凉气,看上去似乎没大碍,却总是能最先感觉到它。
格日阿火有点走不动了,想爬到马骡的背上。又受不了马骡走起来一颠一颠,即便有马鞍作为缓冲,也照样觉得屁股疼。
今天晚上他其实可以早一点回到家,不过这都不算什么了,今天他的运气比昨天好太多,足足积攒了七十票。这都要感谢那个高个子的“国家干部”,他和他的同伴最先没有理会他,后来,三个醉醺醺地溜达了一圈回来,突然看见他坐在银行门口,或许那时候他尤其显得老朽可怜,这种状态使得“国家干部”的心一下子受了震荡,突然想起投票的事情。他不由分说地挣脱他的同伴(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醉得需要人搀扶了),走到他跟前,热心涌动,并且一个劲儿解释之前的失礼,说他不该粗心大意随便忘记一个老年人的请求——他特意强调“老年人”这个词,然后他就牵着他的手,四处帮他拉票。如果不是投票要求必须由他们镇上所属各个村的人投票,其他地方的人投票无效,那么,“国家干部”说,他只要动一动手转发二维码到各个群里,要不了多长时间,格日阿火的三千票就攒够了。
那些投票的人大多没有关注细节,他们迷迷糊糊拿起手机,只有一个女孩子,有点疑惑地悄悄问了一下格日阿火,为什么他要卖鸡,可是投票的链接却是一家新开没多久的大型中餐厅?格日阿火终于有机会解释了,他与这家餐厅达成了口头协议并且互相签了一份保证书,对方保证每年从他这里购买三千只鸡,而他,上传投票链接,积攒三千投票,算是为餐厅开业做宣传。姑娘看上去挺善良,她没有再多问。
幸好没有被追问,不然他得继续告诉她,餐厅女老板是他年轻时候喜欢的一个姑娘。她现在变得很有钱了。啊,真是的,他年轻时候喜欢的人可不止一个,然而那些人过得都很舒服,就像是注定了,与他最终没有生活在一起的人总是过得比他好,而他像个被她们诅咒了的人,过得一点儿也不顺心。她们跟他分手的时候总是骂:“格日阿火你这个浑球,我诅咒你一辈子没有喜欢的人,也不被人喜欢,诅咒你终生过不舒服。”她们大多说了类似的话。这当然也不能完全怪她们无情,说到底,最先选择离开她们的人是他,总是谈到快要结婚的时候,他就突然心情不好了,觉得眼前的人以及生活都不是他想要的。现在他就是个穷光蛋,她们说的可真是太对了,女人一旦开口诅咒,老天爷就帮她们实现愿望,肯定是这样的。
格日阿火拍了一下马骡的屁股——“杂种马!”他骂了它一句。马骡往前跑了几步,又停下来等他。
格日阿火只想早点回到家中,比起填饱肚子,他更想足足地睡上一觉。
六
流水似的风,从格日阿火的耳边流过。他醒来了,阳光照亮了睁眼可见的山尖,昨晚回来太晚,没能敲开房门,无可奈何睡在了马棚里。幸好马棚里堆着许多草料,门口铁丝上的羊毛毡显然是忘记收了,他正好拿来当被子。
一大早,妻子打开了房门,她像是早有预料,伸头往马棚里看了一眼。这时候格日阿火也正好醒来,他痴迷地望着对面山尖上的阳光。他们两个今天的心情应该都不错——如果他们不对话,好心情就会保持得更久一些。妻子却没有忍住不说话。
“嚯,我说昨晚隐隐约约像是有人敲门。我不敢确定,以为你不回来了,毕竟那个餐厅离镇子只有五公里,你的杂种马都犯不着用四条腿,它用一条腿或一根尾巴就可以把你送到那个地方去。那可是个好地方。我以为你不回家,所以呢,也就没准备醒着等你呢。”
格日阿火拍掉身上的草渣。他本来不打算说话的,可他最听不得她那阴阳怪气的说话口气,何况他昨天多累呀,太阳险些将他烤糊。
他生气道:“我本来也没想回来呢。”
她也生气:“我懂。”
他压着火气:“你说话的语气能不能稍微温和一些,就像……”
她抢了他的话:“就像你那位餐厅的女朋友?她的声音什么样子的?是‘喵喵喵’的吗?”
他差点儿被她的话呛死了,咽了一下口水:“你看你说的什么话?从昨天开始你就一直阴阳怪气。”
“我没有说错,她就是你的女人。”
“曾经是。”
“你看,你承认了,你从来就没有忘记她,你喜欢她,你忘不了她。”
“我就觉得奇怪了,难道你会忘记你的过去吗?完全忘记过去,做得到吗?这不是我喜不喜欢她的问题,这是我的生活记忆,很正常的、并且是无法更改的经历,难道你要我骗你?”
“难道你现在一点儿都不肯花心思骗我啦?格日阿火,你现在比你的杂种马更讨人嫌了。”
“既然这样……”
“你看,你马上就不耐烦了,你马上就想着赶我走,我们十年的情分在你那儿简直像一场秋风,吹过去就吹过去了,一点儿痕迹都不打算留。格日阿火,我怎么会这么可怜,要遇上你这么无情的人。”
“我是说,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要说话了,都歇一口气。你还是去忙你的事情吧。”
“啊?”
“说句连我自己都疑惑的话,为什么你已经五十岁了,还是个不成熟的思维,整天找我的麻烦,难道你们女人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只要面对感情,或者跟感情有关的事,你们就‘咯咯咯咯’的,老母鸡似的叫个不停……”格日阿火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你说我们傻,没有脑子。”
“我说我脑子都快炸了。你想得太多了,希望你考虑问题成熟一点。”
“你要我装糊涂可做不到。你认识我的第一天就该清楚,我不是个能装糊涂的人。”
“嗯。”
“格日阿火,你喜欢的那个妖精应该很漂亮吧?”
“你不要这样喊人家,这样不好;如果她是妖精,你想象一下,哪个妖精不漂亮?”
“猪妖就不漂亮。”
“她不是猪妖。”
“行吧,那我知道了。不过有时候想一想,年轻的时候有个漂亮的情人,现在年纪大了回想起来,心里应该也很快活吧。”
“尼薇,我有时候在想,人的一辈子如果总是耗费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生活琐事里,到底有什么意义。”
“格日阿火,没准儿有一天你还挺想念这种乱七八糟的琐事呢,你可能会觉得,这就是生活的真相,也是它本来应该有的样子,也是一种心态年轻的表现,说明我们只是表面上衰老,内心还很鲜活。这个村里有一大把像我们两个这种年纪的人,他们已经不谈感情了,身体早就干旱,心中没有雨水,没有春雷,甚至没有一场秋风,什么都没有——那种‘暮气沉沉’让人害怕。你怕吗?你一定怕,不然你干吗要去大街上……呵呵……卖鸡。”
“你不去写诗可惜了。”
“能写出来的都不是诗。”
“我搞不懂你,你有时候很聪明,像个哲学家,有时候很糊涂,完全不讲道理。”
“你从前对她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就是做好了散伙的准备了吧?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你明天就打算离家出走。如果你要走,就把杂种马一起带走,还有你的羊毛披毡,我忙,懒得管你的马,也懒得洗你的衣服。”
“你和从前一样,从不打算挽留我。”
“要么我自己走,要么你走,为什么要挽留?要走的人留不住。”
“我正是因为你是这样的性格,才没有走呢,反正走不走,你似乎都没看在眼里?何况我现在这么大年龄了,更是哪儿都不会去了。我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我最烦的就是你把你的那些想法‘捏’起来,不给任何人看。”
“你不会理解,你知道了可能会大发脾气。我也没想好要不要告诉别人。”
“我是‘别人’吗?”
“尼薇,你应该去当作家,你抠字眼的能力太强。生活不能这么较劲,尤其是两个人的生活。”
“我喜欢当木匠。”
“这倒是,你喜欢当木匠,你跟我说过,你说你大学上到一半跑回家,就是为了当木匠。”
格日阿火平躺着,双手垫在头下,心情又恢复到刚刚醒来那会儿的清爽。
尼薇深深地看了格日阿火一眼,没再说话,她扭头看向了房子对面的山坡。对面山坡的树林中有一处小木屋,是她一个人搭建起来。如果她不说出来,谁也不可能想到她是一个手艺顶好的木匠。没有跟格日阿火生活之前,她以木匠手艺为生。她的梦想是在树林中建造自己的木房子,不过现在,她仅仅是给小牛犊建了木房子,她自己的愿望只能期待以后有更充足的时间,以及,她看中的那块地方可以顺利批复下来。只有等待村中的领导通知她可以在那儿建房子了,她才能动工。小牛犊的“地盘”能顺利建起来,全赖它是一头牛,“养殖致富”,有了这个理由才能顺利。她几乎不去构想自己的木房子了,她的时间总是不够用,格日阿火只在忙他自己的事情。近十年,他们生活在一起,但实际上一直仿佛各自过日子,各忙各的,他不知道她给小牛犊建造的木房子是什么样,她其实也并不知道他跟那个餐厅女老板具体怎么回事,她都没有亲眼见过那个女人。她之所以深深看了一眼格日阿火,是想开口邀请他去看一看小牛犊的“家”,可惜格日阿火的眼中没有透出半点儿想出去走走的意思,他要么不回家,要么回家之后一动不动。有时候他可以一整天躺在杂种马的棚子外面,太阳大的时候他嫌热,就故意掀开衣服敞开肚皮晒,就像是一只肚皮很冷的青蛙。
小木屋的门口是一块栅栏围起来的院子,青草密布,她在那块小小的院子里养着一头小牛犊,焦糖色的毛发,公的,脾气很倔。她按照它的毛发颜色给取了一个不算难听的名字:红黄牛。她觉得这起码比格日阿火给马骡取的“杂种马”好听多了。
她准备去那儿看看她的牛犊了。
“再见。”她扭头笑着对格日阿火说,像是清早起来的第一声招呼。
格日阿火也笑了笑,他不能不承认,尼薇身上有令他着迷的东西。即便她不年轻了,脸上也有很多皱纹。
七
这回她算是亲眼看见了,小牛犊将它的后半个身体往下塌并且往前拱,极其难看又充满了力量的姿势,随后从它的下体——那根细长的肉管中,滋出许多液体。
“它需要一头母牛了。”这个念头在她脑海中一闪。
她站在院子栅栏的外面、一片藿麻旁边的枸皮树深处,她刚好走到这个位置看见它那种样子——不得已停下脚步;她还四处看看是否有人经过此地,不知怎么,一股复杂的心绪上来,觉得羞臊(这太奇怪了,她说不清),又觉得委屈,又升起莫名的愤怒,目光故意躲开却不知不觉中扭转、眼睁睁看着它在那儿“抽风”。动物在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总是那么爽快,就在清早的阳光中、明晃晃的草地上、她的一束酸胀的目光里。
等它发完了疯,尼薇才回过神,打开院子栅栏旁边的木门。走进木屋,取出一个圆形的、供小牛犊舔食的盐圈儿,从盐圈中间的小孔中穿过一条绳子,将它挂在木屋门口。小牛犊向她走近。她摸了摸它的牛头,以及两根差不多四寸长的牛角,它的眼睛突然变得温柔,像是要与她对话,这勾起了她说话的欲望。
“你现在正是年轻的时候呀,”她拍了拍它的脖颈,“也许你该到栅栏外面的草地上撒欢了?你想去是吧?”
小牛犊舔舔她的衣角。
“去远一些的草地上也没关系,或许你还可以去打野,让小木屋空着,对于你来说,再好看的房子都是监狱,你觉得我这么形容对不对?你点头了,你同意这个说法。”
小牛犊摇晃尾巴。
“反正这儿的林子大得很,只要不走出这片山,你就丢不了。林子里有野兽,也有你的‘姑娘’,这儿的阳光总是那么好,树林中的阳光更好,我几乎还能闻到你身上毛发中潜伏的清晨的草花香气,你的‘姑娘’们肯定会喜欢。这里很茂盛,作为一头年轻的小牛,你在这儿长大,成年了,你的主人还有心将你放出去,这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对吗?你不需要携带行李,你养活自己的方式只需要动一动脸上的嘴巴,你的粮食没有人跟你抢,你脚下每踏出一步都与你的‘庄稼’相遇,你还会早早地遇上你最满意的‘姑娘’中的一个……天呐,你真让我羡慕。刚才有一瞬间我觉得羞耻,我大概是把你当成一个‘人’了,当成我的孩子,我要是有自己的孩子就好了。我错过了很多东西。红黄牛,我在你这个年纪,还在四处给人制造家具,我的父母生活在农村,不是很穷但也不富,他们收获的每一颗粮食都必须付出劳动、必须从土地上长出来,他们伺候那些庄稼的时候必须要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甚至比对亲生孩子还要付出更多精力和光阴。我很早就得养活自己,但我不想当一个伺候庄稼的人,我选择做一个四处游走的手艺人,我更像个游民,背着我的木匠工具,走很多路,有白天的路和晚上的路,有雨天的路和晴天的路,我还经过雪地,和觅食的可怜的兔子们在雪地中相遇;我总是背着一个超级大号的背篓,我有很多力气,背篓里放着我那些‘梦想’——红黄牛,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我不知道为什么年轻的时候没有去‘草地上’撒欢,我应该像你一样,像个小坏蛋,或者像格日阿火……可惜我没有格日阿火的勇气以及他的好命。其实他并不算穷,我是说他年轻的时候并不穷。他做了几年老师攒了一点钱,然后四处晃荡,偶尔给别人家的孩子当几天私人教师,他总有办法和能力轻松地活下去,至少表面上看着很轻松,他还早早地遇到了很多姑娘。当然,我到现在也不太清楚,那些姑娘,也包括我在内,哪一些只是记忆,哪一个才是完全占据了他的心,我搞不清;他一直跟我生活的原因可能只是年龄大了,不想折腾了——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她的手伸到牛嘴底下,牛舔了一下。
“我走了很多路才遇上格日阿火。他让我给他做一只木箱子,谁知道箱子没做完呢,我们就生活在一起了。我们过得还挺满意的。那时候我们都觉得晃荡够了,我四十岁,他五十岁,我那种长途跋涉的累和他那种无所事事的晃荡的累,都让我们觉得该好好休息一下。休息到现在还觉得累呢。跟你一头牛也说不清楚,但我必须每天过来跟你说话(今天说的最‘离谱’),这已经是习惯了,跟你说的话比跟格日阿火说的还多。听了我那么多话,哪怕你是一头牛应该也清楚了,我是个内心复杂的人,我一会儿喜欢安安静静的日子,一会儿喜欢惨兮兮的、流离失所的感觉;我根本不怕格日阿火离家出走,不怕他将我抛弃,有时候我似乎还希望他离家出走,或者干脆狠狠地把我赶出去。也许明天我就不想养你了,会扛着一根木棍把你从小木屋打走呢。”
牛低下头,在它的蹄子旁边咬了一嘴草,嚼两下又吐掉了。
八
格日阿火的“走地鸡”们一大早就已经在地里“走”了,走来走去地走,实实在在地走,非常勤快、从不偷懒。它们走的过程中,格日阿火一个小石子儿都不曾丢它们。
“看见了吧,完全自主地‘走’,小马达一样的脚丫,‘当当当’走一天到晚都不知道累,不是我让它们走它们才走,这就是真资格的全天然‘走地鸡’;吃五谷杂粮和虫子,吃纯净的空气,吃我亲手引渡来的野生泉水,就连它们自己,也是它们自己的母鸡一窝一窝含辛茹苦地抱窝焐出来的,不是机器焐的,它们都是基因纯正的传统鸡,简直可以说是古代鸡,假一赔十。您知道怎么回去跟老板报告了吧,姑娘?”
格日阿火自信地、但又有些小心翼翼地说。他注意着餐厅女老板派来的“视察员”的神色——现在她相当于就是“视察员”这个身份。没想到老板还能与他合作,他的拉票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您差点儿把它们说得让我不认识了,格日阿火先生,您说的是鸡吗?”
“我只是用了许多形容词,以前是教书的,职业不再了,职业病还在。”
“噢。”
“您知道怎么回去跟老板说了吗?”
“您希望我怎么说呢?”
“您觉得还有什么问题吗?”
“也不是特别大的问题,但总归是个问题。我觉得它们有点儿丑,身上粘的什么乱七八糟东西?您不了解情况,客人们点菜的时候习惯性先看一看他们的‘菜品’,以我的经验以及眼前所见,我不认为他们会满意,这个样子肯定很难卖出一个好的价钱。它们几乎一个个全都炸毛了,如果不是在那儿‘当当当’地走,我还以为您的鸡窝复活了。”
“您可真会开玩笑,也非常细心,难怪老板委以重任。我必须反驳几句,这可能会冒犯到您,但必须说一说。您是一个在生意场上经验丰富的人,见过大世面、大场面,但毕竟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尤其您不出生在我们这片地方,对于这儿的家畜的生活习惯可以说一窍不通;您不能要求‘走地鸡’每天‘当当当’地走很多路,还同时指望每一个都漂漂亮亮、干干净净,最好每天洗个澡。它们可不觉得自己哪儿不对劲,从鸡的审美角度去看,它们只会觉得自己和白云一样干净漂亮。至于您说的炸毛的情况,我觉得根本不必担心,见多识广的美食家,看见我的这些‘走地鸡’,只会笑得合不拢嘴。”
“我不觉得他们会这么好说话,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见多识广的美食家,我们的餐厅里,大多是普普通通的客人,他们可挑剔着呢。您的‘走地鸡’……‘炸毛鸡’,首先在外貌上就过不了关。知道现在的一些客人多讲究吗?除了要求食物安全,还要求明厨亮灶,厨师们穿戴整齐、白白净净,长相最好也不要太难看,不然实在太不‘下饭’了。”
“除了我格日阿火提供的这些‘炸毛鸡’安全,恐怕在别的地方不太好找。我完全是按照我母亲曾经养鸡的习惯,足足喂养了它们八个月,作为食物安全,没有比它们更安全,作为‘走地鸡’,它们的肉质也达到了要求。它们提供的营养,绝对比其它早早出笼的鸡更好。您说的那种漂亮鸡,恐怕它们能有的也仅仅是漂亮。”
“我只是担心它们炸毛的样子吓到那些女客。”
“那您就多想了,女客们自己也炸毛。”
“啊?”
“我是说……她们的大波浪,大卷发,冲天鬏。”
“哈,我现在算是明白了,老板为什么喜欢您,为何非要在这个镇上开一家分店。”
“哦?”
“她对您还念着一点儿旧情,在您生活的小镇上开一家分店,觉得是一种‘圆满’,也有纪念意义。虽然我是她的助手,可实际上,也是她可以说几句心里话的好朋友。”
“她都跟您说了?”
“不然呢?”
“那都是一些往事了。”
“具体我就不知道,也不便打听。我只看出她很喜欢这个地方。”
“她的餐厅选址真不错,开设在镇子旁边、通向西昌城那个方向的大路口。那儿新建的一片安置房已经住进了人,那是个非常热闹的区域,那儿的人从农村搬迁过来,我敢肯定,他们骨子里还是很有乡情的,看到我的这些‘走地鸡’,恐怕只会感动得想掉眼泪。您不是也说了嘛,他们竟然在楼房里养鸡,每一天都是那些鸡叫声把你们早早地喊醒。”
“这倒是。”
“他们肯定经常会去你们的餐厅吃饭,只要谁家请客或者办什么重要的事,就舍得大把地花钱。”
“这倒是。”
“您说的那些挑剔的客人并不多见,如果有那么一些,十有八九是开车顺道吃饭的。他们吃一顿就走了,偶尔也会说几句不负责任的话,这些话您不必放在心上,他们原本的用意是,恨不得您端上去的那盘已经很好吃的菜能够再好吃一点。等他们吃了别人店里好看不好吃的鸡肉,下一次路过,就会十分想念我卖给你们的这些炸毛的‘走地鸡’,就会再次光临。”
“说得倒是有理。”
“那您知道怎么回去跟老板说了吗?”
“这您就不用操心了,我肯定会对工作负责。如果您过几天(过两个月也说不定,您知道她很忙),收到老板约定见面详谈的信息,那就是您的这些鸡有了着落;如果收不到信息,那就很抱歉了,说明老板也很在意鸡的卖相。您这么聪明,肯定知道我是做不了主的,即便我跟她是朋友。现在请您站远一点,不要挡住我的视线,我需要给鸡拍一些照片,把照片带回去给老板审查。”
“这是应该的,您尽管拍,希望您能把它们……嗯,这个怎么说好呢?您是不是也有那种相机,拍出来尤其好看的那种?”
“您说的是美颜相机,想将它们美颜一下吗?”
“哈……”他突然刹住脸上的笑,严肃里透出请求的意思:“鸡可以用美颜相机吗?”
“您对它们很有信心,对我的美颜相机更有信心,不过,我还是劝您不要使用,否则鸡妈妈都不知道我拍的是它们的崽儿……您想想,照片里修得不炸毛,老板到时候一看,全炸毛的,她会说我这一趟不是来办正事,是来旅游的。您不是不在乎它们的形象吗?”
“我绝对不在乎,我只是猜想您的老板会不会希望看到美颜过的鸡——当然它们肯定是最好的鸡,无论何时我都有信心。”
“那您可以放心,她和您一样,只喜欢原生态。”
“那我就放心了,就不要用美颜相机了。”
“那您可以让开一点儿了吗?别挡我的视线和光线。”
格日阿火扬起脸笑了笑,又忍不住在她后面说:“它们除了炸毛以外,肚子里装的都是纯天然的货物。我没有给它们喂养任何有激素的东西。”
“视察员”没搭腔,举着手机认认真真拍了一些照片,然后站在那儿删选,似乎忘记身后的格日阿火了。她整理好照片之后,都没有说告别的话,就走了。
九
夜色降临,灰色的光芒浮在格日阿火房子下面的鱼塘水波上。
尼薇始终不说话,燃起一堆柴火,点火动作娴熟,就像做木工时,拉墨线、量尺寸一样娴熟。她在生活里的聪明和细心恐怕没人能及,却总是不太使用这些优点,拖拖拉拉,懒懒散散的样子。
“等着瞧,”格日阿火心里想,并且在计数:“一、二、三……”
“现在该你来做饭了。火已经点燃。”
“瞧!”格日阿火心里激动,跟自己说道,“怎么样?不出十个数,她就会让我去承接下一步工序:做饭。”
她永远只把火烧起来,永远履行当年的约定:我烧火,你做饭。
尼薇去忙她的事情了。格日阿火凑到火边,把“铁三脚”架上。他们已经不在厨房里做饭吃,厨房改造成了书房和木工房,从中间隔了一下,一人占一半。“这也算是一种升华了,生活的升华,从厨房上升为书房,这间房子现在一定挺高兴。”格日阿火说。尼薇却一直坚持说这间房子是“木工房”。具体该叫它“书房”还是“木工房”,暂未达成一致。格日阿火还说,理想主义者不需要特别去准备一间厨房,露天餐就足够了。尼薇也说,一个人一生必须有一所小木屋。对彼此的这些想法,他们倒是达成一致了,并且很喜欢对方有这样的情致。尼薇每次听了格日阿火说起理想主义的事情,比如他想实现什么、或准备实现什么,都表示赞扬和支持,她不会有反对意见,也很容易被格日阿火的追求带动情绪,她会由此想到自己的理想,只可惜,格日阿火不太把心思全部掏给她。他们的确是生活中再匹配不过的人,无论精神追求的方向和别的爱好,几乎都“在一起”,唯一的缺憾,他们对彼此身体的需求已近全无。都记不清上一次触碰对方身体是什么时候,是半年前还是一年前或者两年前,完全想不起来,总之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水已经烧开,他回过神,想起没有择菜。水塘旁边就是菜地。他想喊尼薇帮忙去菜地拔几根葱,抬眼找了找,不见人。之前在房子背后的路上似乎听到她与过路的邻居打招呼,她的笑声在那儿响起。从前他多么喜欢听她笑,在他的耳朵边上,热腾腾的笑语。
他们的晚餐没有米饭,为了保持体型,不想变成跟同龄人一样的皮球身材,只吃一些简单的蔬菜,热量低一些的食物。这就是为什么他和尼薇的房子本身也算不上太差,因为吃得差,又总是被人撞见一日三餐,就有了他们“穷得不成样子”的说法和定论。
格日阿火倒出煮好的菜叶,又添了一锅水,准备煮几块土豆片。
尼薇回来了。
她掐着时间回来的,夜色已经朦胧,身影混沌,几乎看不清脸,像是把哪棵树的影子撕下来披在了自己身上。
“我就知道你的晚饭快要上桌了。”她的脸笑成了一朵皱皱的太阳花,说不上好看,却也让人心里特别舒服。
十
“合作社”这块招牌是格日阿火和尼薇一边忍着笑,一边踮起脚尖挂到“书房”和“木工房”的前门顶上,这是他们二人商量后“妥协”的结果。厨房用玻璃挡板隔作两个小间,谁也不吃亏,不叫“书房”也不叫“木工房”,一人占一半,叫它“合作社”,又贴切又公正。
“合作社”挂上去不到半个时辰,尼薇就在木工房的一边挂了一块木制的小牌匾:“尼薇木工房”,她很聪明地说,这相当于“合作社”的副标题,并没有占用和命名整个空间,她只是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
格日阿火也在自己的一旁挂上了“格日阿火目光栖息地”,他觉得,既然有一个副标题,那么再有一个副标题也没什么关系。尼薇对此无话可说。这个名字他暗地里觉得比尼薇的好太多了,当然,又必须承认,太雅了,多看一会儿说不定会恶心。
他们几乎不去地里耕种,除了门前的那块菜地,以及偶尔伺弄一下鱼塘,别的远一些的山地活全部承包给了小工,从播种到收获。格日阿火很少感到经济吃力,年轻时候就是个老师,攒了一些钱财,现在,他就更有生活的智慧。养鸡之前,偶尔会到另一个小镇去当几个月的辅导老师,那儿的培训机构很看重他的教育方法,不过这必须是在他很需要用钱的时候才去。尼薇也会到外地做木工,有时半个月,有时两个月。他们的钱财不用报给对方听,也不需要交给其中一人保管,经济完全自由,到了需要出钱请人干农活的时候,二人会很默契地拿出自己应出的一半。
当然,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无法分得那么清晰。他们会给对方买礼物,也会给家里添置东西。
尼薇现在爱上了雕刻,用各种树疙瘩雕她想象的东西。她有充足的时间,不用再去操心小牛犊的事情,已经将它放走了。她最近找到的一块材料简直令她兴奋到睡不着觉,刚好可以做出她喜欢的木房子的小模型。经过几个夜晚的雕琢,已经差不多有了小木屋的轮廓。每天晚饭之后,就一直在木工房里打磨她的心头之好。
可是今天晚上,她没有太好的心情。格日阿火那一锅清汤寡水的蔬菜一下肚,她更饿了。几次想跟对面书房里的人说,要不要弄一锅吃的,却几次吞下已到嘴边的话。格日阿火的目光在书本上像订书机似的,始终锁定,丝毫没有移开的意思。
而实际上,格日阿火一个字也没看进去。他心里正在乱七八糟地起着一些念头。
终于,他偷偷看过去的时候,遇上了尼薇的目光。
“你看什么?”尼薇有些没头绪地问。
“看你呀。”格日阿火的话和目光一样直。
两人无奈地笑了笑,接下来,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都转开了目光。如果这话是在刚刚相识那一年,这会儿尼薇已经走到他跟前,或者他已经向着她走去。
格日阿火不经意地伸手往衣兜里掏了一下,发觉一团绵绵软软的东西,拿到衣兜门口低眼一瞧,发觉是一双女人的黑丝袜,这才想起那天在镇上的河边,他从“杂种马”的嘴上取下的这玩意儿。他感到脸一热,心里也发烫了。眼睛躲躲闪闪,有些羞愧,看向“木工房”。
尼薇早已经去忙活她的事情了。在她的内心世界里,此时此刻,除了寂静地、甚至可以说无聊地雕刻之外,恐怕不会再有别的思绪。格日阿火有些悲哀地发现,很多年了,他们的日子已经过成了这种哑剧。
“你的书看完啦?”尼薇没有抬头地问。不用抬头也知道格日阿火在发呆。
她的话引起他内心一阵愉悦,把之前悲哀的心绪压下去了。
“要不……”他望着她。
“……还是算了吧。”
格日阿火话没说完,就被尼薇猜中了心思。她知道他要说什么。
“没有用的,不是吗?”她略微抬了抬眼皮,却还是没有将目光照到格日阿火脸上。
格日阿火低下头去。
“身体像一滩死水。”尼薇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格日阿火没有将丝袜丢进旁边的垃圾桶,仍然将它揣进衣兜。抓起先前没有看完的那本书,目光却飘开了。他从椅子上起身,像是突然得了什么灵感,向着“木工房”去。
十 一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尼薇才将丝袜套到身上,四十岁那年,她很容易就将紧身裤之类的玩意儿裹到两条腿上,格日阿火以及她自己,都喜欢给对方制造一点惊喜。
现在,也算是“惊喜”了——就在刚才,格日阿火突然走进木工房,将她竖着一搂,抱进了卧室的窗前。在浅黄色碎花的窗帘布前,她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啦,可是……“你不要闹了,”她领会到了他心意的那种笑容尴尬地挂在脸上,说道:“就像雕刻似的,我们身上已经掉落了许多东西。”
格日阿火可不管她那些话,他的热情好不容易从心底窜起。“你呀,真是的,快点儿……”他示意她将那条丝袜套到身上。他居然拿着那条破丝袜在她眼前一抖一抖的。尼薇才不会接受捡来的破洞丝袜呢,不过,格日阿火的样子也终于挑起了她的热情,虽然跟木头经常打交道,内心可不是一块木头。对他一笑之后,她转身从箱子底下掏出来一条全新的蕾丝边的黑色丝袜。这看上去可比他捡来的那条有趣多了。
“啥时候买的呀?你可真是太懂我了!”格日阿火语气里都冒着甜味儿。
“这你就不用知道啦,你就说喜不喜欢。”
“喜。”
现在,黑色丝袜已经饱满地“贴”在她的腿上了,在房间忽明忽暗的变色灯光下,她显得仿佛只有三十岁,成熟的身体,尤其是一双饱满性感的双腿,脚上特意穿上两个人都喜欢的红色高跟鞋,细跟,像个新婚妻子那样,她带着魅惑的笑容,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发型十年没有改变,仍然是格日阿火喜欢的长直发,她的上半身则大半裸露,像天空上几朵薄云,能遮盖的地方故意不遮盖,几块宽边的不规则的浅色飘带,忽隐忽现地将她整个人的味道完全升华起来了。可是,当然啦,他们都清楚身体真实的样态,那些表面的“惊喜”之下,是垂坠松弛的皮肉,腹部的肉皮可以用十根手指抓起来,像一块肉皮扇子,只要脸朝下,就可以给自己的脸扇风;至于乳房,它早就不算什么好看的玩意儿了,瘪掉的气球似的挂在胸前,而且,年轻时候越大越饱满的乳房,年老之后下垂的样子更令人绝望。幸好她根本也不算是个有傲人身材的女人,每日做木工,没有将自己忙成一个男人已经很不错了。
格日阿火忽略掉了真实身体的样子,很显然,他此刻眼中看到的,都是最完美的尼薇。
一条热气腾腾的河水就要冲到他的脑门儿跟前,他快要感觉到它,闭着双目努力去感受、去等待这条河流,如果在过去十年,不需要多长时间,只要心里有愿望,热流就上头了;尼薇好不容易穿戴好了,也向他靠近,热流却一直没有上头,不仅如此,先前那点儿心里窜上来的热情也在冷却。他知道,他再一次被抛离到岸上了。
磨蹭了半天,还是这样的结果。
“我就说嘛,我们的身体已经完蛋了。也许我们就差一个小木屋,一个陌生的地方才能让人完全把现实之情和精神之情都掏出来交给彼此,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日子不算坏,但总觉得差点儿什么,你说呢?当然也可能不是别的原因,仅仅——如果男人有阳痿这种说法,那女人,我,就是阴痿,我也不行了,你的热情提不起来,我的也提不起来。”
她安慰好弟兄似的,拍了拍格日阿火的肩膀。
“你说啥?阴痿?”
尼薇突然哈哈大笑出门,听到她在门口略停了一下,大概是在那儿把最后几声笑收尾,喘口气,便重新走进了“合作社”。
十 二
消息是格里希聪带来的。格里希聪用一种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语气在说这件事。说完捎带的消息后,还吃惊地问道:“难道是真的,你卖鸡?”
“你不是看到了嘛,我养了很多鸡。”
“是啊,我刚刚才发现你养了那么多鸡。我已经快三年没到你家串门了。”
“你确实很久没到我这里走动。不过这也不奇怪,我是村子里住得最偏僻的,独门独户,如果设立一个村子没有人数要求的话,我们家单独就可以成为一个村。”
“谁教你和尼薇都是不合群的人呀——我不是嘲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俩适合住在城里,你们干什么要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呢?真难以相信,从前堂堂的教书先生,不仅跑到大街上拉票,现在还真的跟这么多鸡打交道……你真的要卖鸡?”
“我的鸡真的卖出去了?”
“放心吧,那个餐厅女老板一定要我亲口把消息说进你的耳朵,她非常看重这件事。”
“我等了好久都没有收到她的消息,最初约定了一些合作条件,我也帮她拉票了,她也派人来观察了我养的鸡,可直到夏天过去,我都没再收到一点点儿消息。”
“她说她很忙,最近才稍微松闲一点儿。我看她说很忙的时候,倒不像是撒谎。”
“行吧,反正只要她仍然买我的鸡,就是好事。”
“我今天为了完成任务,酒没喝饱就来了,格日阿火,既然你确实在卖鸡,作为交情还算过得去的朋友,我祝你生意兴隆。至于那个女老板,你可以完全放心,她非要我跑这一趟,足够证明很有诚意。她让你明天一早就去,带一只鲜活样品。我劝你挑一只稍微好看的,女人嘛,不论是男人还是小动物,她们大概都喜欢看上去顺眼的那一种。”
格里希聪说完,又忙着喝酒去,他唱着山歌离开:
买马要买瘦戳戳
免得别人借去驮
婆娘要讨丑一点
免得别人挖墙脚
……
十 三
“你打算一直抱着它吗?”
“那倒不是。你这个地方也太干净了,实在找不到一只鸡的容身之所,把它放在哪儿都会弄脏和弄坏地方。这使我想起从前一些往事,也像这只鸡一样,我觉得无处可立。”
“是么,你和过去比起来更沉稳了。要是在以前,你会说,自由不分地方更不分人或小动物,你会随手把它撒开,假如看见你的鸡站在我的桌子上,你会跳起来给它鼓掌,你会说,那才是一只鸡该有的样子。”
“你记性太好了,也说得很对,那的确是我从前能做出来的事。”
“你就是那样的。”
“人是不是总觉得年轻的时候更荒唐?这个我不知道怎么去概括。”
“你肯承认过去对待事物的方法是错的了?”
“我没有承认。”
“为什么?”
“我只是没有过去那种力气了。”
“就是不想折腾了。”
“也不是。”
“那是什么?”
“是换了一种方式折腾。比如现在,我给你带来了‘样品’,改行了,本来我应该站在黑板前给学生辅导作业。”
“你说得有道理,是我没想到这些。”
“我很清楚你为什么要到这里开一家分店,作为中餐厅,在市区的生意可比这里好多了。你相当于用市区的那几家餐厅来‘养’着这个分店。从生意的角度考虑,它可以舍弃,舍弃意味着多赚钱。”
“是呀。”
“不值得你这么做,无论为了什么,都不值得。”
“这句话听着像是在跟我道歉,你说的‘不值得’是针对你吗?”
“是的,针对我。你不知道我的情况,我其实连你的全名都想不起来。这么一说,你会感到更悲哀吧?可事实就是这样,事情过去得太久了,我的记忆一天不如一天……我只记得你名字中的一个字:语。这样的一个人,对你而言实在没什么意义。你少喝一点酒吧。”
“你不懂,格日阿火,有没有意义不重要了,对于有些无法消除的执念,我和你都是不能自主的。忘了我的名字不要紧,我再告诉你,我叫薛语。”
“啊,是的,薛语。”
“那时候你叫我鳕鱼。”
“有一些印象了。真是抱歉,对于我们的过去,很多记忆都是断开的。”
“没什么,本来我们的关系也断开了嘛。格日阿火,我希望你明白,我今天坐在这儿跟你讲这些,不掺杂别的意思,也不是要你回应什么,我是在纪念自己的感情(在这个地方我也曾经住过一段日子)。人到了一定年龄就免不了回忆,免不了想回到过去那些走过、停留过的地方看一看。我是出于这种感情。至于我们的过去,确实在我的生活中还有一点儿影响,我承认时常深深地想起你,在某个闲下来的时候,想起来也会觉得心痛,但我可以保证,此时此刻,我内心不是那么脆弱和怀有别的想法;我如今的心绪非常复杂……你不要用追问的眼神盯着……盯着也没有答案,我不知道过去那种对你的要生要死的爱还在或者已经不在了,或者即使在,也不那么深厚。有一点你也看到了,我喝醉了不会像过去那样拽着你的胳膊,哭着,希望你不要抱着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希望你为我收一收心,好好跟我一起生活。我不会再那样了。那种日子已经过得很远。那时候你只想当个浪子,而我,总在想办法让你留下来。”
“是的,你的酒品很好了。”
“也不是酒品好,是我不想在外人面前失礼。我只是把餐厅开在了你生活的镇子上。”
“你只是把餐厅开在离我生活的地方很近的镇子上。”
“对,就是这样的,只是这样。”
“你喝慢一点儿。我觉得你应该来一杯醒酒汤。”
“你知道我的酒量不差。”
“嗯,其实……”
“其实你忘记了我的酒量,甚至忘记了我到底会不会喝酒?哈哈哈……没关系,就算在从前,我们的想法也总是偏移。我想让你感受到踏实安定的生活,你却更为此苦恼,更觉得那是一种囚禁,你觉得我囚禁了你的生活也囚禁了你的灵魂。说实在的,我不知道灵魂是个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
“你现在不觉得尼薇囚禁你了?你像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人心是一个漏洞,任何一种生活都不可能是满意的。”
“那你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我也在问自己。也许我是个鬼。”
“哈哈哈……”
“你喝多了。”
“可能是有点喝多了,我就没有清醒过,从认识你那天开始,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完蛋了。不过呢,格日阿火,你不要觉得我很可怜。这一路过来,很多人爱我,就像我曾经爱你一样爱我,甚至比我爱你还要爱我。有时候我都快要感动了,我也假装爱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大概有那么七、八个人吧,我跟他们谈恋爱,把对你说过的话全部跟他们说一遍,还给他们每一个人编了号(不是他们八个,是所有对我说‘我喜欢你’的那些人,我都编号了),从你之后开始计算,2号、3号、4号……到现在,我好像已经编到179号了。你光是听这个数字也可以想象到那种壮观吧,如果把他们全部集合起来站在那儿,也将是一支不小的队伍,你伸眼睛去短暂地瞟一眼,也会被震撼到,他们全都是追求过我的人,好看的,不好看的,穷的,富有的,优雅的,粗鲁的……你想想看,你在世上孤零零一个人,可有那么多不同的人怀着相同的心思,他们说爱你,你能不是幸福的吗?我能不是幸运的吗?当中有一些人确实付出了真情。也许我也付出过一点儿真情。我把对你说过的话全都对他们之中的几个人说了一遍,说那些话的时候我一定是真心的,最起码,应该是真心的吧。”
“嗯。”
“然后我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了,仿佛在荒野中,只有冰冷的风,风里许多落叶飞来打在我身上,我没有力气再跟他们其中任何人说新的话。我就离开他们。”
“嗯。”
“总是我第一个起身离开,把他们抛在大街上或某个饭厅,或路边茶棚,我从不回头去看他们的样子。我知道那会是什么样子。”
“嗯。”
“你不问我别的吗?”
“我不知道该问什么。”
“你不必在我面前隐瞒心思,你不问,是因为你看得很清楚,年轻的男人和女人,总是很容易就对看上去顺眼的人说出‘我喜欢你’这样的话,只要没有得到回应,他们很快就爱上别人。你知道他们会爱上别人。我那所谓‘丰盛’的爱情,不过都是一时的烟云。事实也的确如此,起码有175个人很快就爱上了别人。他们在我这里只留下了各自的编号。而我,始终没有主动去追求谁,我觉得我这样的人在感情这一块儿‘心地’太小,扩展不开,经历了一场分离以后,就很难从那种气氛中脱离,总是被不好的思绪笼罩。”
“嗯。”
“你没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没有话说……不,我有话说……我们还是来谈一谈卖鸡的事情吧?不过,我觉得你应该先来一杯醒酒汤。”
“啊,是的,耽误你太久了,我很抱歉。我们确实应该来谈卖鸡这件事,这是今天最重要的。”
“你要不要来一杯……”
“不用啦,只要提起生意,我无论醉到哪种程度都会立即醒来。”
“你是典型的女强人。”
“女强人?不对,如果有别的机会,我倒是不想做女强人……啊,开玩笑的,你千万不要当真。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状态。我觉得女人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而不是把一生的理想付诸在如何嫁个如意郎君。如果当年我还是这么想的话,那后来已经不这么看待,思想的进化也是一步一步来的。跟你分开,也催熟了我对自身的了解,也算是一种人生收获。”
“你从前就不是弱者,你只是在我面前示弱。而我不想你示弱。你应该有自己该有的样子。在你之后我也交往了别的女人,当然也都分手了,她们现在过得也挺好,你可能是过得最好的。有时候看见跟我分开的人过得那么好,说句‘人性本恶’的话,我会以为自己受了你们的诅咒。毕竟说到底,是我离开了你们,伤害是我带给你们的,就算我其实也同样受着伤害,因为按照常情,我也在付出,也在失落。只是我无法掌握自己的心,它总是违背常情,要干出一些我所不愿看到的后果。我比我离开的人更痛苦,可是没有人能理解这种痛苦。你在这里开设餐厅,我当然很清楚为了什么。我至今过得很不顺利,不是说过得有多穷,而是内心仍然很动荡。刚才听你一番话,我心里开朗了很多,你们的确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
“是不是好的生活我不能确定,方向没有错是清楚的。就像你说的,没有哪一种生活是令人满意的,但最起码目前这种样态我并不厌倦。当人们喊我‘薛总’的时候,我内心很充实。”
“看得出来,你脸上是一片自信。”
“女人总是把自己的身份看得很薄弱,总觉得相夫教子才是大业,抛头露面做出一番事业反而是不能成就大业之后的无奈选择。我并不害怕面对男人。我如今害怕的反而是面对女人。女人在贬低女人的时候,不仅刻薄,还很恶毒,你不信吗?如果我站在大街上,那些普普通通的可怜女人的目光中,会万箭齐发,如果你能读懂那其中意思,你会听到她们用最肮脏的话辱骂我,说我一定是被无数男人睡了才有今天的局面,如果我穿戴更艳丽一些,那些话就会加倍的秽浊。”
“你现在很优质,也很强大。”
“是吧,这可能是最大的好处呢。只要我不去在乎那些目光,谁也不敢真的破口而出。她们见了我只会轻声喊我‘薛总’,问我要不要买她们的农作物。我喜欢做生意,在面对交易的时候,许多利益一旦挂钩,女人们也就变得大气可爱了。”
“你打算付多少定金呢?我是说,我的鸡。”
“按照商人们惯念的‘生意经’,我只需给你付一点点儿定金,然后每次结清就行,可这次,我想感情用事一回……”
“不用破例。”
“别急着客气,我话没说完呢。”
“嗯。”
“看在我们相知一场,我给你付一大笔定金。秋天过去之后,你每天给我送货……到那时候你的鸡每一只都八个月了吧?好,那就好,你肯定能办到;如果生意好就多送,生意不好,少送来一些。你那儿养着方便,我这里后院就几个笼子,可没有真正的鸡圈呢。”
“太好了。完全没有问题。我能办到。”
“你还要保证质量,外表炸毛没有关系,内部可不能炸毛。格日阿火,我会让助手把定金付给你的,你在这儿等着吧,她会来找你。”
“好的……薛……”
“……薛总。”
“嗯,薛总。”
“很好,合作愉快。”
十 四
在格日阿火面前,他笑得可真像个傻子呀,本来嘛,他也的确是个小傻瓜,反正大家都这么喊他:憨憨。
“憨憨”已经十八岁了,七天前,他把村里另外一个十二岁少年的自行车扛到了雪山底下的松林边,一个人在稍微平坦的地段搞起了野外自行车大赛,狂吼的声音把周边放牧的两个老人“喊”到眼前。那两位老人第二天就把这件事传到了村里每个人的耳朵,大家忍不住爆笑,猜想他是如何将那么一架“光屁股”自行车弄到那么高远的地方去。要知道,这之间的距离至少在二十公里开外,一路上坡,几乎没有好走的路。他这番操作,害得那个“丢失”了自行车的十二岁少年哭了整整七天。那车子没有坐垫,没有车胎(内胎外胎都没有),没有车铃铛,没有刹车,反正该有的一切都没有了,就是一架自行车的光骨头,他像狗见了骨头那样,把它叼到了高山顶。
作为“憨憨”的私人老师(其实在他心里,早已将这孩子当成了亲人),格日阿火已经被喝醉了酒的格里希聪追在屁股后面说了一整天……就是昨天。格里希聪希望他把这个蠢孩子好好揍一顿。
他幸亏来得早,将正要上山的“憨憨”堵在了门口。
“那车子还‘活’着吗?”
“活着呀。”
“还记得放在哪儿吗?”
“不记得。那么大一片山。”
“这件事你做错了,很多人恨不得我把你狠狠地揍一顿。”
“一个光秃秃的自行车,也值得揍我?我罪不至揍。”
“行啦,你学的那点儿成语,还不够给你脱罪呢。我也不是来跟你说废话,我是来跟你讲道理。”
“我最怕你跟我讲道理。”
“欧桑,别人都喊你‘憨憨’,可能有时候你的想法和操作确实跟别人不同,但我认定你只是内心一直住着一个长不大的孩子的心灵。你从来没有害过谁,非常善良,一年四季都喜欢在山林中‘探险’,寻找你喜欢的东西,有时候是漂亮的树根,有时候只是一块普通石头。你对山中的大道小路熟悉无比,许多人无法有你这样的‘阅历’,对山体的了解没有你清楚。你用这个优势帮助别人,哪怕是别有用心的人,他们非常想要从你这儿获得某些讯息,比如雨季天,哪一片山的哪个位置生了青岗木耳,哪里有松露,哪里有鸡枞,甚至哪里有河鱼,他们都会从你口中套取。你也总是不令人失望,从不设防,如实相告,你给他们带去了‘财富’,但从未有人跟你说一声感谢。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从十二岁以后,我几乎不用特别照顾你,你依靠山中的产物活下去。你很勤奋,也像是个被大自然宠养的孩子,总是找到最好的木耳和鸡枞,可惜经常以最低廉的价格被买走。那些买你东西的人从不给你真正的好价,你也从不过问,给你一点钱,够一段时间生活,你就很开心。那些人,他们一会儿喜欢你,一会儿嘲笑你,一会儿同情你,可实际上,每一种感情都很飘忽,都不是具体和持久的,也就一直被看轻,没有人一直喜欢你,一直嘲笑你,一直同情你,这也就显得更可悲了,不是吗?”
“阿火老师,为什么要可悲呢?”
“我说了那么多,你就捡了这么一句。”
“你每次一来就跟我七七八八说一大堆,有时东拉西扯,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说了啥,我能捡到一句就不错了。”
“你嫌我啰嗦。”
“你本来就啰嗦,年纪大了嘛,也可以理解,也许我以后比你更啰嗦。”
“我不是要教你做个坏蛋,我是说,有时候面对一些人,什么菌子,什么木耳,你可以不告诉他们。你拿出去卖的山货,也可以要求对方开的价格和给别人开的价格一样。”
“我心里没有想过这些呢。”
“我看你是疯了。你要是懂得拒绝别人,稍微给人一点儿颜色,你也不会被人喊成‘憨憨’。”
“喊就喊呗。‘憨憨’听上去毛茸茸的,像只长毛兔。”
“你倒是看得开。”
“傻子都看得开。”
“相信你是傻子的人才傻。可这一次,你的确不该把车子弄走,车子是你弄走的,这件事就会被放大。他们觉得你这样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要是早点儿长心眼儿,多攒一点钱,自己就可以买一辆车子了。”
“呵呵。”
“你别跟我‘呵呵’,被看作一个异类,你就很难获得正常的对待。”
“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谁能真正获得正常的对待,也就只有我这个‘憨憨’是在正常对待他们。他们一会儿骂我一会儿同情我,一会儿想打我一会儿诓骗我,他们把我当猴耍的时候,我心里全都有数。我就在想,他要骂我了,他要同情我了,他要诓骗我了,瞧,果然是那样……我就心里高兴得要叫出来,我觉得他们很有意思,人,很有意思。”
“你多大岁数?!”
“干什么那样紧张,我玩几天就扛回去还他。”
“不行,你必须现在带我去,把它扛回来,还给那个孩子。你怎么能跟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抢玩具。”
“阿火老师……不,干爹,那不是玩具,我对那车子确实有点爱,那可是一架很劲爆的野外赛车。我花钱也不一定买到和它一样好的。”
“‘劲爆’这个词,这回算是用对了。”
“那我可以出去了玩吗?今天准备跑另一条路线。”
“说漏嘴了吧,刚才还说不记得放哪儿了。你从来不说谎,竟为了那架光屁股车,不告诉我车子在某个地方藏着。”
“我玩几天就扛回去。”
“你还有脸出去玩?”
“阿火老师,我丢不了你的脸,我又不是你的亲儿子。”
“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也不要这么说。从你那唯一的亲人、你的爷爷去世以后,你相当于就是我的儿子。从九岁开始,我已经照顾你九年,说起来,我比你爷爷照顾你的时间还长呢。你母亲在你八岁的时候去世,然后你爷爷照顾你一年,他死了以后,你就由我来照顾。我曾经担任过小学老师,又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大家也都觉得由我来照顾你的生活最为恰当。可惜你读了四年书,死活不肯继续读,依照你的天性,也确实在那小小的课堂不可能坐得住。我几乎是把你带在身边教养,直到十三岁,你非要跑回自己家里独居。这么深的关系,我们难道还不算是父子吗?你出去丢脸,怎么可能只丢你一个人。”
“没有人会真心怪你,他们知道你已经管不了我嘞。”
“你现在都会顶嘴了,那时候你还小,很听话。那时我刚跟尼薇生活在一起,她还以为你是我的私生子呢。也许她现在也这么看。毕竟你母亲活着的时候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可惜了,漂亮的女人容易早死。漂亮的男人也可能容易早死。你父亲死得更有点早了。”
“是啊,他是死得有点早。我一生下来他就死了,我生,他死,像是被我给吓死的,所以大家都私下里悄悄传言,我是我父亲的转世。这种说法挺吓人的。也许我妈也是这么给吓死的。”
“胡说。哪有这样的事。”
“我七岁时,我妈带我去算命(那个时候我已经有很好的记性了),算命的说我这煞那煞,就是克这克那的人。这话也吓到我妈了,当时就很丧气。”
“胡说。”
“不管是不是胡说,反正她最后不也断气了嘛。”
“生老病死,人生常见。怎么可能一个人可以煞这煞那,如果你这么灵验,我怎么不死,我也是你的亲人了。”
“这个问题我倒是没有想过。不过另外一件事,我倒觉得他可能算对了。他说我是孤独之命。”
“这才是算得最没讲究的,这根本不需要算,你和我,以及任何一个,我们没有一个不是孤独之命。”
“我不同意你说的。一定有人是天生快乐之命,比如傻子,或者比我们更豁朗的人?”
“行了别再说了,你学会的词已经够多了。你现在要想的不是这些问题,而是带我去看那架光屁股车到底在哪儿。把它弄回山下,我陪你一起,给人家好好道歉,你最好装得越可怜越好。”
欧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他只是趁着格日阿火一个不注意,溜出了门外。
十 五
秋天过去之后,山下的镇子也冷了,各家餐厅和小酒馆卖得最好的就是火锅,打底汤料基本都是土鸡汤。就连山民们,吃火锅的时候也喜欢将自家的鸡“摁”一只垫底。
格日阿火的鸡很快销去了一半,而此时,冬天才过去一小截,最冷的时间还不到。必须重新增添一些“走地鸡”了。
令他操心的还有欧桑。欧桑总是躲着他。他也没办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去堵门。已经不打算替那个十二岁的孩子追回自行车了,他只想找到欧桑,让他跟他一起养鸡、卖鸡。
尼薇的小木房子还没有雕刻好,这个工程她干得最慢,还总是一个人进山,时不时抱回一些乱糟糟的树根或木疙瘩。各忙各的,尤其到了年关,两个人都想忙完手里的活。
十 六
一天早晨,十二岁少年的门口摆着一架清洗得干干净净的自行车,那是他丢失了一阵子又“自己跑回来”的光骨头车,那天早上几乎村里所有的人都听到了少年的欢呼声。除了车轮跟之前相比更歪扭一些,别的几乎不变。算得上“完璧归赵”。少年爱不释手,对于重新获得的至宝更加珍惜。白天他骑着车在村子附近乱跑,晚上锁进房间,再也不将它置于门口了。
十 七
那巍峨的山顶上,谁也想不到会是一片宽敞的盆地,尼薇终于得到批准,在这个地方以牧人的身份安家。她可以在此处修一所喜欢的木房子,再买几头牦牛,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唯一的坏处在于,盆地方圆二百里,几乎是一个大风的游乐场,青草长到五寸左右就爬不起来了。
格日阿火忙着送鸡下山,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帮她一把。也无所谓,她的愿望本身也是独自建立木屋。早就不再想象和盼望,谁能一辈子用一整颗心爱她。人总是变心,偶尔,她也觉得自己的心很冷淡,爱一个人需要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她在老去,别人也在老去。爱的能力也在衰退,有些爱情就像海面上的水泡,时间一长,就被风浪抹平。一个人最后剩下的,无非就是一些琐碎的、荒芜的时日,像这片辽阔的高原,最后,恐怕只有她自己建立的小木屋“搂着”她进入深夜和黎明。她已经想象到一场大雾会从夜间升起,当她推开小木屋的窗,雾气也会将她笼罩,将她置于荒凉但她十分热爱的山巅。
新修的车路只在半山腰就停止往上,她只能雇人将所需的木材扛到山顶。这耗费了不少时间,不过,所出的工钱足以吸引工人们卖力工作,超出预期,便将全部木材弄到了建筑地。木房子的选址是在盆地凹下去的地方,一个圆形的大坑。这样的大大小小的坑在这片盆地上有很多个,有人说是陨石砸出来的大坑,或者,火箭发射后掉下来的那截“屁股”砸出来的,反正,不可能是天上掉石头,也不可能这片土地自己没事干,玩“收肚子”和“鼓肚子”的游戏。她当然不信那些说法,她知道这是多少年以前留下的一个一个的小火山口,经过岁月泼洗,成了如今这种样貌。有些坑里常年积水,形成小小的海子,有些枯草凄凄,像一只只干旱的眼。工人们都觉得她是不是疯了,如果只是一个人在这里养牦牛的话,会孤独而死,会被这些坑给埋掉。
必须加快工程进度,在第一场雪下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而依靠一人之力,肯定无法达成过年之前入住木房子的愿望。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很快搬入新家,像是迫切地需要进入一场新生活。若想满足早日入住的愿望,就只能放弃独自一人建立房子的梦想,她必须继续雇人帮忙。她果断地这么做了,雇的还是之前运送木材的那些人,他们憨厚,不笨拙,不缺丰满的力气和耐心。这期间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她完全没有想到,他表面看去更比从前还傻乎乎,而眉眼比之前更俊朗。谁会想到,这样一个仿佛天生天养的人,会长得如此好看,可能越是这样的人,越清秀脱俗。他的衣服和裤子沾满了稀泥巴,落了厚厚一层印子,仿佛淤泥中钻出来的水牛,也不肯多说话,帮忙给她的房子盖了顶,她给他钱,他拒绝了,甩手就走了。加上这样一个不请自来的人帮忙,又是全部依靠木材建构,工期更加顺遂,房子已经成了,最后,门窗由她自己亲手安装。工人们最后一致认为,是他们原先见识浅薄,以为一个人不应该置身于如此荒凉之地,是眼前的一切令他们重新开了眼界,谁拥有这样一套木房子,别说在高山的盆地上,就是悬挂在峭壁,谁都会毫不含糊地住进去,它实在是一个最好的家的样子。
现在,尼薇已经住进她心爱的木房子好些天,带来了山下所有的衣物,雇人扛了一整个冬天所需的生活粮食,日常所需的药品,生活必需品,样样俱全。离开山下那个家的时候,格日阿火不在家,她给他留了一张字条放在“格日阿火目光栖息地”,算是告别。为了使木房子更加保暖,她之前操弄木材时弄伤的手还没恢复,又不得不继续忙碌,在房子外围,用粗壮的木棍拦了一圈,并且在木棍上就像织网似的,绑上树枝和厚厚的松毛。然后在房子的对门,留下了一个出口,最后她退到远处一看,简直忍不住笑——像鸟窝,也像个抽象的蛋,“裹”在篱笆中间。
木房子总共有两层,几乎照搬了以前修给“红黄牛”躲雨的房子的样式,只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变,做得更符合人居。说起那头小牛犊,尼薇突然很想念它了,不知道它现在打野到哪片山林去了。但愿别像格日阿火说的,人间是残酷的,理想主义者的牛,一旦放出去打野,会被人抓去杀了吃肉。希望它是幸运的,它需要最好的运气,毕竟背负着最美味的肉身。
雾气已经开始变浓,也许再过几日,尼薇就可以体验到被大雾一口吞没的感觉。
十 八
“欧桑,杂种马的腿好像更瘸了,你看是不是?”
“好像是。”
“毕竟是杂种马,既不是驴子也不是马,还能指望它什么。”
“它帮你拉鸡已经很累啦。”
“你不要说‘拉鸡’,听着好别扭。”
“阿火老师,我给你说,你就应该让餐厅的人自己开车来拉……运鸡,你干什么要一条龙服务。”
“那要两条龙服务?”
“我没开玩笑。这么冷的天,这么冷的风,这么瘸的马,我和你,一老一少两个人走走停停,瑟瑟发抖,一会儿蹲路边站起来走两步又蹲路边,像是要去哪儿讨饭。”
“你想象力这么丰富,怎么不去写诗。”
“你想象力也很丰富,不也是在卖鸡。我听说你年轻时候四处游荡,追寻活着的意义,体验真正的灵魂的活着,像个傻掉的诗人——是这么形容的吧?”
“大概差不多是这样,我过去确实这么活过,但并不傻。”
“那现在呢?干什么要卖鸡,还非要拽着我,现在是真的傻掉了吗?”
“换一种方式活,我也想让你体验一下这种活法,也许你会觉得这么活着挺爽。”
“我可不想跟你在这儿晃,这么冷,这么无聊。”
“那你要去哪儿晃?”
“你管我?”
“有意思,要不是你有亲爹,我会以为你的确是我儿子。”
“我并不打算继承你的‘事业’。”
“嗯。”
“你好像有点悲伤?”
“我每天都很悲伤。”
“你不打算去看尼薇妈妈,是不想去,还是暂时不去,还是你对山下那个女老板……”
“你想多了。”
“那你悲伤什么。”
“我就是不知道悲伤什么才这么悲伤。昨天看到一条狗趴在一棵树下,金色的夕阳照得它皮毛发亮,那种孤寂而温暖的样子,让我内心一下子感到荒芜,感到那就是活着,那就是生命的全部真相。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我觉得你太闲了,要不,我带你去山顶骑几圈自行车?”
“胡说八道,不尊老爱幼。”
“你这是病,颠几下就好了。”
“你到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如果你是我这一类人的话,活到这个岁数会更迷惘,有很深的无力感,而且这个时候你又老了。”
“我以为到你这个年龄会什么都明白呢。”
“就是因为什么都明白才悲伤,你还是不明白吗?”
“就算我明白,也不可能完全明白,我能在这个年纪稍微理解你的悲伤已经算是非常有智慧的年轻人了。”
“这倒是实话。”
“阿火老师,不管你怎么说,我们之间只会体现一个问题:代沟。你有你那个年纪的悲伤是我不能体会的,我有我这个年纪的悲伤,也是你不想理解的。虽然你从我这个年纪活到你那个年纪,可我所感受的世态与你感受的不一样。毕竟我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不一样了。比方说,你年轻的时候只想出去闯荡,而我,只想去山顶骑自行车;你们那一代人老了只想蹲在家里打扑克,而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老了,会在某些热闹场所跳摇头舞,也可能骑火箭上天,也可能像我这样,在山顶疯狂地嚎叫着骑自行车,颠掉满嘴老牙也在所不惜。本来我现在就想一直待在山顶,可惜我这个有理想的年轻人,只有理想,没有自行车。偷一辆别人的‘光骨头’车子到山顶游逛几日,最后还要受着自己的良心不安,受着别人的冷眼,被他们追得屁滚尿流,在一片谴责声里还回去。我为什么一直把你的意见看得很重,因为这些年所学的知识全部来于你的传授,不管外人怎么评价格日阿火老师——你的一辈子,在我这里,你是重新给了我生命价值的人。即便我不十分了解你的内心,包括你现在为什么卖鸡,我不能理解,可我还是愿意听你的,至少暂时听你的,把车子还给那个少年,把自己加入到你一个人的卖鸡队伍中。只是我现在特别恼火,这么冷的天,你和我,气氛搞得有点悲惨的味道了,你为什么就不能让那个女人自己上来拉鸡呢?”
“你为什么一定要说‘拉鸡’呢?”
“本来就是拉鸡。”
“我敢肯定,你老了以后会很唠叨。”
“做师父的,肯定会把他的习惯传染给徒弟呀。”
“你行,你有道理。”
“就不说这个话题了吧。阿火老师,阿火干爹,你要不要去看尼薇妈妈?我帮她盖了房子,我看得出来她比你更孤独,但也似乎很强大,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照她表现的那种神色,好像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将房子从地上‘拔’起来。你们这两个人过得挺好的,但始终不结婚,连一场酒席都没有。”
“你还不懂,这就是悲观主义的婚礼和生活。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去找她。就像她从不明确地期待我。她只给我留了一张字条,没有当面告别。她是故意挑我不在家的时候离开,这个时机她把握得像是一场很自然的巧合,她要走,恰巧我不在家,就是这样。我们生活在一起没有仪式,分别也没有仪式。缘来缘去。”
“你们老人家可真麻烦。”
“你下定决心要跟我一起卖鸡了吗?”
“没有,从没有下决心跟你一起卖鸡,因为你也不会一直卖鸡。你又不是真的缺钱,我年纪轻轻,更不忧愁,随便找个事情做也不会饿死。你只是在让自己的内心活起来,你从前跟我说过,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生活就像大雨落在水面上,跳动的水灵灵的雨点才是活,风平浪静只是生,只要掌握了怎样才是活,荒芜的生命才有意义。索取不是活,日子滋润不是活,圆滑处事不是活,风光无限不是活,活,是要剥开欲望的壳子,活,是水下的莲子,一切东西贴身吹拂而去,也不为所动,它会钻出淤泥,开花散叶。”
“你记性好。”
“因为你说的让我忘不掉。”
“我这几年确实觉得太沉闷了。我和尼薇,我们都觉得日子有点荒,对于敏感体质的人来说,这种荒芜非常要命。我和她的内心,其实都处于停摆的状态。所以她总是在山林中寻找树疙瘩,雕刻,把牛放走,各种;而我看书看到半途,跑去养了一大片鸡,全是炸毛鸡,正好薛语来镇上开餐厅,又见镇上那么多人,他们过得真热闹,我也想参入进去。”
“那你现在活了没有?我是说,你的薛语来了以后。”
“你用词要谨慎,她已经不是我的薛语了。我活是活了,但不是卖鸡带来的,也跟买鸡的人没有关系。”
“阿火老师,我觉得你的心只有一个人可以让它再次活起来。而且那个人一直就很明白,只有她是你最终的归宿,所以她敢跟着你,也敢离开你,敢给你一大片炸毛鸡一样的自由。把你扔在这儿卖鸡,是需要有底气的。你知道我在说谁吧?”
“我又不是傻子。”
“你和尼薇妈妈只是需要到一个更适合你们的环境里去生活,那个地方尼薇妈妈已经打造好了,正适合敏感体质的人居住。大雾会把你们吞掉,雪会把你们盖掉,秋天的时候,原野上的草会把你们两个人埋起来。到春天,你们是两个会开花的人,在草原矮趴趴的花丛中,你们绕开那些鲜花的脑袋,像是被风吹到这边又吹到那边。”
“你要是我的儿子就好了,我会鼓励你去考一所大学,然后到学堂里教书。你这些句子可以抚育很多幼小的心灵。”
“我是不是你的儿子,你都不会逼我做任何事。我如果真的像你说的,有这么好的作用,就算不去教书,我就随便在某个荒野里站着,美好的心灵也会感应到我。”
“你又有道理了。我肯定不会要求你做什么,只要你做的事情不是大逆不道。你活得好就行了。”
“我现在活得挺难,阿火老师,你的马骡也活得挺差,这么下去,我冷死了,它也瘸死了。”
“这点儿天气死不了的,不管怎么样,雪来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鸡送下去。”
“我劝你放下这些鸡,去找尼薇妈妈。我相信她也是这么想的。”
“她是不是这么想的我真不知道,她给我留的字条只有两个字:再见。我看得心里一团乱麻。”
“有什么可慌,‘再见’是指要和你再相见,她写的又不是‘永别’。”
“算了,上路吧,抓紧时间送鸡。”
“你这次选择的晃,晃得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有没有意思也要先晃完再说,我毕竟白纸黑字签了合约,最起码要把这些经过了餐厅‘视察员’毒辣的眼睛考验过的鸡,给全部送出去,不然怎么对得起鸡。我觉得你应该多去那家餐厅,那儿有个服务员挺漂亮,我觉得她长得有点儿像我未来的儿媳妇。”
十 九
尼薇打开了窗户,大雾瞬间就把她吞没了——她激动得双手紧捏,仔细一瞧,近处的地上白茫茫一片,远处什么也看不清,又是雾又是雪;终于在冷寂的山巅,迎接到了像是为她一人所下的大雪,铺天盖地,浩浩荡荡。她的心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
而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了远处传来“沙沙”响起的——脚步声。
【作者简介:阿微木依萝,彝族,1982年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初中肄业。自由撰稿人。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作品见《钟山》《天涯》《作家》等刊。已出版中短篇小说集和散文集多部。曾获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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