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2023年校考考试公告

2023-02-25 23:15:00 来源:教育快报网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2023年校考考试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我校艺术类江西、天津校考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现将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料图】

考试时间

1.考前模拟练习时间:2月24日18:00----3月4日12:00,参加正式考试前请考生务必参加考前练习,提前熟悉操作流程和考试流程,考试题目为模拟试卷内容。模拟考试除考试题目外,其他与正式考试完全一致,模拟考试试题内容与专业性无关,模拟考试视频不作为评分依据。在模拟考试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招办老师联系。

注:系统在模拟开始后开放,在模拟时间进入练习即可。

咨询电话:

010-60413298(江西)

010-60413297 (天津)

2.正式考试考生可提前在以下三个时间段中选择:

3月4日 (周六) 15:00---16:30

3月5日 (周日) 15:00---16:30

3月11日(周六) 15:00---16:30

请考生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请考生务必重视。

考试须知

考生需按选定时间及时进入考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期间,不允许对试卷内容进行拍照、拍摄、抄录、留存。不允许借助网络查询相关资料进行作答。学校招生办将根据考试实施情况对部分开放式问答题目的考生作答内容进行网络查重工作。对于查重超过30%的考生,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完成答题交卷后,可以在结束提示语后关闭在线考试系统;最终的考试结果可于5月上旬在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招生网查询(http://zs.gengdan.cn/),我校不再邮寄考试成绩单,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办老师联系。

提前准备

考试硬件要求

1、电脑端考试应具备

网线/无线网络已连接,并能正常访问网络;

安装了Chrome75.0以上版本,推荐更新到最新版本;

考试用电脑具备可正常工作的摄像设备(内置外置摄像头均可),且允许浏览器使用。

考试期间将全程使用摄像头,需确保电脑摄像头开启,严禁遮挡;

如使用笔记本电脑请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全程使用外接电源;

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电脑上与考试无关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 家及各类通讯软件,以免由于被动弹窗导致被系统判定为作弊;

2、网络条件要求

考试场所应有稳定的网络条件,支持考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同时联网;

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 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如发生网络故障,请考生在看到异常提示后迅速修复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网络故障发生之前的作答结果会保存;但是,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

认真阅读具体操作说明

1、登录系统

打开任意浏览器,(请不要在微信中直接访问打开)然后输入系统地址:

https://gengdan.haowaipr.com

在考试系统中填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考试系统

注: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

2、进入考试

登录系统后,在列表页中找到参加的考试,点击【考试】按钮,进入在线考试中。

考试答题过程中,系统会采用摄像头及屏幕监控两个维度进行监考,力争为每位考生营造平安有序、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答题页面中,各区域功能如下图所示:

四、注意事项

1.凡是参与我校校考报名考生,均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我校制定的考试方式、录取原则及各项要求。

2.考试场地选择独立区域,尽量呈现干净、整洁、宽敞、明亮的考试环境,考试前务必检查网络信号是否稳定,确保在考试过程中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因为网络不佳或者断网造成考试失败。

3.考试前务必关闭相关浏览器及软件,例如微信、QQ、录屏等可能会用到摄像头的程序,确保在考试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

4.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详细阅读考试要求、考试须知等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在正式考试前完成一次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否则无法参加正式考试(模拟考试除考试题目外,其他与正式考试完全一致,模拟考试试题内容与专业性无关,模拟考试视频不作为评分依据)。

5.艺术类校考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对校考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实行“零容忍”。凡考试作弊,考生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凡在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6.以上各项内容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若我校艺术类校考考试工作办法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gengdan.cn/);微信公众号(耿丹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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