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乐队!然而可以听到乐声……”——《穆赫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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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
一天深夜,我突然被远处传来的喧闹声吵醒了。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那些声音来自客运站的方向。人们惊慌而兴奋的叫喊声,小孩子的啼哭声,粗鄙的骂人声和汽车的喇叭声……似乎还有人在维持秩序,因为我隐约听到有人用扩音器指挥着:“你们到那边去!说你呢!”这些人搞什么鬼啊,还让不让人睡觉?我想明天肯定会有好几百个人打电话到报社去投诉。我早就发现这里的人们特别喜欢投诉,在这个城市里,只要有人随地吐痰啦,横穿马路啦,在家里跳舞啦,浪费粮食啦,甚至在路上不小心踩到别人的脚啦,等等,那么第二天的报纸上就会刊登出他们的这些行为来……我当时被车站传来的嘈杂声吵醒后,就立即想到肯定会有人对这件事进行投诉,至于还会不会发生其他什么事情,我倒没去想。
结果,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座城市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城。
我最先发现的是房东老头不见了。我的房间和房东的客厅相通,我经过他客厅去洗手间时,看到他的卧室门开着,平时起得很晚的他已经不在床上了。然后我又发现连房屋的大门也是洞开的。他有什么理由不锁门就跑出去呢?这个老头是个鳏夫,老伴早死了,唯一的儿子也在外地工作,平时就他一个人住在这里。我也是独居,照理说我和他刚好有了伴,但我们一开始就相处不来,所以一直没有过多交往。他性格乖张,脾气暴躁,又喜欢疑神疑鬼,像他这种人难道会不锁房门就放心地出去?这事有点蹊跷,我想到跟这老头有点暧昧关系的那位张阿姨,应该将此事告诉她一声,免得到时丢了东西怀疑到我头上来。张阿姨就住在隔壁,我站在她家门前敲了半天门也没反应。我想,可能她也出去了吧,这两个老家伙,会不会一道私奔了呢?真乃滑天下之大稽。我帮房东把大门锁上,然后就来到黄金路上,我每天都会在这条路口的一个食摊上买两根油条当早餐。当我走到路口时,我又发现:那对年轻的夫妇今天竟然没出来摆摊。但我还是没有多想,就空着肚子去上班。我们公司就在这路口的对面,走过去不到五分钟,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倒没去注意街上有什么异常情况。到了公司,我才感觉到真的有严重的事情发生了。平时我们老板都是很早就到公司的,比他晚来的员工就算没有迟到都免不了被他狠狠地剜上两眼,而我又偏偏没有一次比他早,所以每天去上班我都是提心吊胆的。但是这一天,我到公司的时候,竟然还没有一个人来上班,连门都是锁着的。我当然不会庆幸自己成了第一个来上班的人,我只是隐约预感到有大事降临了。我用手机拨了好几个同事的号码,要么关机,要么不接。我又走出公司所在的写字楼,这次我注意到了:街上没有一个行人,见不到一辆行驶的车,而平时这个时候的黄金路,正是车来车往、行人穿梭。天阴沉沉的,每天都那么挤迫的空间一下子在我眼里显得如此空旷。我立刻感受到一种可怕的距离,它恣意扩张,变得无处不在,令人惊颤。这种距离正是我同一切之间的距离,它像一根弹簧,一下子被抻得过长,因此失去了弹性,再也无法恢复。我忐忑不安地跑过空荡荡的大街,耳边回响着我单调的脚步声。
我在这个城市里闲逛了半天(那些无人的街道和建筑已经变得有点陌生),见不到任何走动的东西,也听不到一点响动。不用完全证实,我已经明白了:一夜之间,这座城市变成了一座空城。当我还躺在床上半睡半醒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似乎商量好了似的,趁着夜色匆匆撤离了。我想起昨天夜里从车站传来的那片使我从梦中惊醒的嘈杂声,几乎想象得出来,他们是怎样在一阵忙乱中坐上长途客车,纷纷离去的。没有人会去投诉那些噪音啦,因为每个人都有份。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次行动的?他们有何目的?又奔向何方?在这件事情上,他们为什么表现得如此齐心?他们为什么单独把我排斥在外?为什么连房东老头那样惹人讨厌的家伙(他走的时候竟然激动得忘了锁门!)都知道并参与了这次行动,而我却一直毫不知情?他们把整座城市留给了我,是出于信任,还是无可奈何?难道他们是在针对我吗?还是仅仅为了开一次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玩笑?他们的收获真的能弥补他们的损失吗?他们是否犹豫过?他们现在如何?是在路上,还是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他们在另一个地方生活得比这里好吗?还是更糟糕?他们去了农村还是别的城市?如果他们去了别的城市,会不会再次把那里也变成一座空城?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曾经在我面前出现过的那些人,是真的如我所了解的那样,还是另有其隐蔽的面目?我是不是被他们巧妙地欺骗了?
没有人会回答我这些问题,这里只剩我一个人了。我现在完全拥有了一整座城市。我检阅长长的街道,所有的店铺都大门紧闭,它们会慢慢地接受我这个新主人吗?
我是不是在做梦呢?我试着联系外界,把电话打到北京,向最有影响力的几家媒体报料。接电话的人说,他们会尽快核实情况,再给我进一步的答复。可是当我主动催问进展时,他们就好像从来没接到过我的电话一样,我只好把前面说过的话再说一遍。他们仍然会说,请您保持手机畅通,我们会尽快给您答复。但我已经不相信他们的话了。
我在这座空城里住了下来,我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我每天要做的事情是抬头看那些高耸的楼群,在灰暗或明亮的天空下显得同样死气沉沉,黑洞洞的窗子密密麻麻,像是一些古远时期留下的伤口。我每天想象着雄伟的立交桥下,还活跃着那些猥琐的小商贩、偷懒的搬运工、徘徊的站街女和肮脏的乞丐,他们按照我的意愿做出每一个动作,说着每一句空洞的对白。有一天下午,我去视察了郊区,荒芜的菜地里野草丛生,它们沿着一些高地蔓延,和另一些疯狂生长的植物一起掩盖了通往外界的道路。一整天,头顶没有一架飞机飞过,也没有一只鸟儿掠过天空。从郊区回来后,我精疲力竭,躺在床上睡了一天一夜。
我曾经用了一段时间去演习(找回)我以前的生活。我每天睡前把闹钟调到早上八点,还在睡梦中就开始焦急地期盼它将我吵醒。我很幸运,闹钟从来没出过差错。我出了门,走到黄金路口,从那对并不存在的年轻夫妇那里买两根同样不存在的油条,一边吃一边走去公司上班。我走进办公室(我早已把大门上的锁给撬了),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处理着为数不多的几件事情(我的工作)。没事的时候,我就打开电脑,因为怕被老板撞见,不得不鬼鬼祟祟地听一些自己喜欢的音乐。(音乐响起来了,这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的歌声,它由唯一的人点播,送给唯一的人。)我等待着下班,坐立不安地想象着自由,幻想着有一天终于再也不用工作。我想象老板正坐在里面的办公室里,侧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而爱打小报告的同事则用一双贼眼密切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我不得不小心谨慎,紧张得要命,我想提前下班,却又不敢贸然跑出去……我每天坐在办公室里享受着这些煎熬。一直到了下午,我才蓦然想起我同时还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我得去每一条街道上走走,看看。
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种假想的生活,厌倦了虚伪的怀念,厌倦了一切让人联想到时间的规则。我开始随心所欲,去拥抱疯狂的自由。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想过将来,也不再想着过去和现在。我立志做一名抒情诗人,我写的诗要么献给我自己,要么献给天空或我的城市,但从不献给他人。我不再在整个城市里瞎逛,空城已经深入我的心里,我无须继续用足迹去丈量它、亲近它。傍晚时分,我会从房间里走出来,空城里的空气格外清新,对我的健康十分有益。我不再听音乐,因为一切歌声和旋律都不迎合这座城市,在某一个深夜里,我突然懂得了:空城的气质更适合无声,寂静正是它的活力、它的沸腾。只有一种声音不会使我感到厌烦,那便是下雨的声音,只有雨声不会在这个城市里显得错位。我关心每天的天气,在那些下雨的日子里,我特别容易感动。我原以为从一座空城的上空是不会飘下雨滴来的,但是每当天空中的云朵酝酿得十分沉重的时候,蒙蒙的细雨或是倾盆大雨就会从我望不到的空中的某处洒落下来,雨水袭击着这座城市,发出欢快的沙沙声,好像它们还不知道这里的人们已经走光了。老天爷竟特意为我一个人降下一场雨来——尽管我不敢相信真的是这样,但在这个没有别人的地方,我还是敢于产生这大胆的念头。
我虽然常在深夜醒着,却从未挨到黎明时分入睡,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发现这个城市流血的秘密,直到某个无眠之夜。那也是一个月圆之夜,皎洁的月光洒在我的窗口,我一抬眼望见了硕大的圆月,心里涌起久违的感伤,时隔多日,我再次体会到了被他者注视的滋味,尽管注视着我的只是一枚冰冷的月亮。我记得在以前,我总是无法长久地凝视月亮,因为它太美了,有一种让人瞬间感觉到空虚的魔力,你越是望着它,越是无法沉下心来,因为它那么美,那么无用,你那么想拥有它却不知道能用它来做什么。与它对视,总有一种悔恨分分秒秒啃噬着你的心。但是那天夜里,我一眼瞥见它之后,就再也无法将目光移开。我像是被它给吸住了。啊,月亮啊,月亮!我在心里轻声叫唤,仿佛那是一个我疯狂爱过的女人的名字,再也不会激起我那浑浊的欲望,剩下的只有那样一份随着岁月流逝、世事变迁而沉淀在心底越来越清晰的敬畏,只有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感激之情——感激一切事实(那神圣的安排)从我生命中经过,感激它曾经来临,也感激它复又逝去,化作追忆。我与明月彻夜对视,无声交谈,终于理解了它的美,彻底放下了对它的觊觎。说到底,这月光究竟有何用呢——正如这空寂的城市于我何益,而这空旷得听不到一丝回音的人生何为,但我不是还应该继续活下去吗?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以后也不会去怀疑这一点啊。
我一直保持着清醒与平静,直到东方既白,月亮渐渐地沉到了窗沿,随着月光的稀释而变得越发苍白。这时我仿佛听到一阵由远而近的潮声,从地平线那边轰隆而来,转眼就席卷到了窗外。空气中散发出一股愈来愈浓的草汁味,闻着让人兴奋。我正准备坐起来,突然一个黑色的浪尖竖立在我的窗口,我还没来得及惊呼,它便已经涌了进来,瞬间灌满了整个房间。我被泡了起来,眼前一片深沉的暗红,嘴角尝到一丝腥咸……是血!
一分钟之内,血潮已经退去。那血像水银,所到之处全无留痕,最后从被子的褶皱中抖落到地上的几滴,也立马一路滚动着汇入大潮,从门缝里挤了出去。我打开门冲出去时,它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急忙跑到楼顶上去,放眼看去,苍白的月光下,大半个城市浸泡在奔淌的血河中。那些大街小巷成为输送血液的通道,迅速注满,又迅速流空,露出原貌。所有的血液最终汇入城市主干道,并沿着它们撤离出这座城市。
白日病
H每个月来看我一次,待两个小时就走。上次临别时,我紧紧抓住他的手:“朋友,快想想办法吧。这样的日子,我快要疯掉了!”他说:“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呢?像你这种人,疯掉不是更好吗?”我更加慌了,连忙摇头:“不好,不好!疯掉一点都不好!”他十分同情地看着我说:“你呀!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呢?”我说:“我不知道呀,可能一点变化就行,一点点惊喜,只要能把我的生活打乱一下……”“你放心吧,我已经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一个人了,这个人到时候会打电话给你的。”我眼里立刻放出贪婪的光来:“真的吗?这个人是谁?他什么时候打给我?”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个你就别管了,你只管耐心地等就是了。”说完他就匆匆地走了。“你叫他快点打给我!”我朝着他的背影喊道,“不管他是谁,我都会等的!”
送走了朋友之后,我又不知道干什么好了。虽然,我每天都觉得在这一天里我可以去做很多新鲜美妙的事情,但是每一天我最终还是待在自己的家里。那天也是一样,朋友一走,我立即想到我可以到公园里去坐过山车。对啊,过山车有什么不好呢?刺激,恐怖,就像拿针去扎自己的胆。扎一下,那绿色的胆囊就紧缩一下,等它不注意了,再偷偷扎它一下。那滋味甭提有多美了。不去玩过山车简直太愚蠢啦。再看看天气多么好啊,我发誓,我要去玩过——山——车——!我这样想着,不知不觉走回了家里,然后把门用力一关,一整天都不再出来。
我一般都窝在家里做菜,我每天要做一百多道菜。其实我根本就吃不了那么多,我只是喜欢做菜。说喜欢也不对,只不过除了做菜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了。当然,还除了去坐过山车。可是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去坐过过山车,也不知道过山车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我对过山车这东西却有很多遐想。有一次我还证明出来:坐过山车完全不同于坐火车。坐火车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几乎还是在我刚懂事的时候,我和爸爸一块去坐过一次火车。那儿时的经历真是太有趣了,很久没碰到过那么有趣的事了,我现在想起那火车会自己跑起来,就忍不住想笑。那些树木和房屋也跟着在车窗外跑了起来,没有比这个更有意思的事情了。比如说,我每天都重复着做菜这件事,就实在没多大意思。
我的卧室后面是一间冷库,里面堆了一屋子的菜,各种令人生厌的水果蔬菜,有着不同的可怕的生活习性的动物身上的肉,还有和石头一样叫人闹心的各种菌类。我做菜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菜刀磨一磨,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我这把刀的质量还不赖,十天半个月不磨也不会生锈,还照样锋利无比。可是我已经养成这个习惯,好像不磨刀子就做不了菜。其实做不了菜不是更好吗,我可以去干别的事情。可我每天握着菜刀往磨刀石前那么一蹲,我就知道我又干不成别的事了。那么就做菜。每天要做一百多道菜啊(反正做到天黑上床睡觉),做来做去还是免不了做一些我早已做过的菜。我允许自己重复,就算不允许又怎样,难道我就不用做菜啦?其实我就什么也不想,每次拿起磨好的刀子就开始做西红柿炒蛋。这道菜在别人看来是很容易的,在我看来就更容易了,因为我从来不管做出来的菜味道如何,我自己又不吃,也不给别人吃。当然,也没有人看到我每天做这么多道菜就来讨我的菜吃,他们都知道我做菜马马虎虎,不要说味道能否令人满意,可能连卫生都不合格。其实每一样食材在下锅之前,我还是会细心地洗干净的。我不知道我对洗菜是不是怀有特殊的感情,我可以告诉你们的是,我一洗菜就会情不自禁地唱歌。洗西红柿的时候,我就唱《西红柿之歌》,洗菠菜的时候,我就唱那首十分单调的《菠菜歌》。这些歌都是我没事的时候瞎编的,可以说我每天都无事可做,我做菜的时候同样觉得我无事可做,所以这样的歌我就编了很多。这些歌也没什么意义,比如《西红柿之歌》,唱来唱去无非是说西红柿这东西很圆,除此之外还很红,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至于《菠菜歌》就更无聊了,我唱道:像菠菜这样的植物别的都挺好,就是不应该叫菠菜。我唱歌并非说明我心情很好,仅仅说明我在洗菜,洗完菜我就不唱了。客观地讲,对于切菜,我还是做得挺细致的,不是说我想把这件事做得细致一点,而是我要么就不切菜,一切就会切得很细致。如果有人看到我切出来的那些土豆丝,一定会认为我是一个经历丰富的厨师。土豆丝的确被我切得十分匀称,切出来都是同样的长短和粗细,不过也浪费了很多,因为我为了切出完美的土豆丝,首先把那些奇形怪状的土豆全都削成正方形了,我管它们叫土豆盒。土豆盒切起来就好切多了,当刀子下去,不至于躲开。土豆丝我都用来炒白萝卜丝,因为它们都是一些丝。
我做的菜经常让人感觉怪怪的,可这只是因为我有时会变得很懒惰。就像鱼肉大战枸杞、酱汁西瓜皮、金针菇干煸鱼大肠、拔丝苹果皮等等,全都是我一动也不想动的时候,心烦意乱地鼓捣出来的菜品。
H刚刚得知我“专注”于做菜的时候,就提醒我千万要注意掌握火候,可是我烧菜却经常忘了开火,有时一盘菜做好了,才发现它完全是生的。我很喜欢煲汤,架在小火上一煲就是一两个钟头,而且不用去管它,这个时候我就有一种获得了自由的感觉。年轻的邮递员每天中午十二点钟准时送来《都市报》,我就利用煲汤时的空闲来读当天的报纸。那些报纸也没什么好读的,当然我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去读它。其实我不光是读,我还把每天的报纸抄写一遍,这件事就更加枯燥无味了。抄报纸跟炒菜不同,炒菜我可以任意发挥,随心所欲,胡炒乱炒,就算没炒熟我还是把它当一道菜。而抄报就不一样了,因为有一份现成的报纸摆在我面前,它就是范本,我必须做到一字不差,每次发觉抄错,我都会非常痛苦。抄报的工作必须十分谨慎,进展也非常缓慢,同时压力也挺大的,一旦出错,连觉都睡不安稳。后来,我想到一个办法,碰到不想抄或估计会出错的地方,就跳过去,在括号里标明这个地方省去多少字。自从采取这个方法之后,我晚上睡觉就很少做噩梦了。但是抄报这样毫无意义的工作也特别容易让人委屈,我常常抄着抄着就会哭起来,因为我实在是厌倦了这件差事。我一边抄一边哭还一边骂:“我抄你妈!我抄你妈!我抄你妈……”有时,抄完报纸汤就煲好了;有时,汤煲好了而报纸还没抄完,碰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再煲一锅汤。
我每天都等着H说的那个人打电话给我。我虽然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会跟我聊些什么话题,是出于何种目的打电话给我,但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我全部的期待。也许我期待的根本不是他,而仅仅是我的电话能响起来。自从家里装了这部电话之后,它就从来没响过,连别人拨错号码打到我这里来的情况都没发生过,好像每个人都不会出错一样。H也从来不会打电话给我,因为他知道,每次来我这里,我只会待在家里做菜;而他不来我这里的时候,他根本不会想到打电话给我。我也恳求过他几次,叫他在我意想不到的情况下打个电话给我,那样就会给我带来很大的惊喜,说不定还会彻底改变我的生活。他问我什么时候才是我意想不到的情况,我说任何时候我都意想不到。可H却老是说不喜欢打电话给我。我说你没打过怎么知道不喜欢呢?他叹了一口气,很为难地说:没打过也不喜欢。他说,他到时候找个人打给我。我说也好,你找的这个人是谁呢?他叫我别管,反正会有人打给我的。这件事说过几次了,我还是没有接到过谁的电话。我认为并不是因为H找的那个人不肯打给我,而是H自己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也压根没去找那个人,叫他打给我。不过他这次临走前对我的承诺倒像是有点认真,我相信马上就会有人打电话过来。
我这两天做菜都心不在焉,因为我知道我可能做不了几天菜了,只要电话一响,我就不会再做这些劳什子菜。只可惜等电话铃响算不上什么正式的事情,要不然,我早就丢下菜刀锅铲专门去等待了;它不但不算什么正事,还弄得我严重分神,我这两天抄报老是出错,晚上睡觉噩梦不断。更可笑的是,这两天里我竟然接连犯了同一个错误:错把门铃当成电话铃了。我在切土豆盒的时候,那门铃突然就响了,我立即把那些可恶的土豆盒、土豆片、土豆丝一股脑全都倒进了垃圾桶里,然后就神魂颠倒地去接电话。我用颤抖的手提起话筒,可是那铃声仍然响个不停。那邮递员有一个毛病,他明知道我在家里做菜,却每次都把门铃摁得跟催命似的。我窝着一肚子火跑去开门,于是就看到他那张叫人看了都腻的笑脸。他一成不变地说出那句话:“哟,您在家做菜哪?”我说:“是啊,进来吃一点吧。”他每次都要皱一皱眉再说:“谢了,我忙着呢,您哪!”我知道他是不放心我做的菜,要说他那张嘴,一看就知道比谁都馋。他把《都市报》递给我,然后就走了。他消失在墙角之前,总要回头再看我两眼。这个人有点意思,下次我得拜托他帮忙给我打电话,这电话本来就是他给我装上的嘛,我以前怎么没想到?我总以为除了H便无人能帮我,H固然是我的朋友,但他也明确说过,他做任何事都必须有一个强大的理由。“强大的理由”,真真吓死人。可邮递员这个小东西应该不一样,在我看来他就像一棵菠菜。
那几天我等电话都快等疯了,我从来没有这样焦虑过。不过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电话能改变人的一生,还是蛮划算的,再等一等又何妨呢。我应该学会满足,一想到要知足常乐,我便高兴起来,做菜做得可带劲了。我几乎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在洗菜的时候,我甚至把以前唱的歌都改动了一下,我这样唱那首《西红柿之歌》——
西红柿这东西
其实并不是很圆
也不像人们说的那样红
有谁知道听到电话铃响起时的那种快乐吗?我虽然没听过,但我能想象出来。这还不容易吗?只要假设一下,电话铃(它到底是怎样的?)在那边急促地响了,响得十分欢快,它跟高压锅的响声是不一样的,跟抽油烟机的响声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它有时候应该是缓缓地响,响起来让人感觉到有那么一点迟钝,好像这部电话机在睡觉,被人扰醒了,然后发出两声拖长的鼻息那样。不管它如何响起,都将叫人心惊肉跳,因为你完全不知道它恰巧会在这个时候响,关于它响的确切时间,你事先没有被通知。高压锅有时也会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响起,就像一个小孩突然嘹亮地啼哭起来一样,但是高压锅响过之后就没有悬念了,而电话铃一响,悬念才刚开始。总之,我完全能想象电话铃响起所带给我的愉悦将是多么强烈,就像我能想象过山车一样。
这天临睡前,我特意做了一道拼盘:淀粉裹西兰花+油炸马铃薯,我用这道菜来象征美好的电话铃。我尝了尝,味道还过得去,就是不该放多了盐。
日子就这样过着,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去坐一次过山车,放松一下。不过过山车这玩意在我的想象中变得越来越讨厌,我对它怀有抵触。我的情绪还是很不稳定,有一次切土豆盒时,差点把一个手指头都切掉了,吓得我半死。过后我认真地想了想,又觉得我可能是故意的。我最疯狂、最绝望的那会儿,甚至准备把电话机和抄好的报纸一起放到电饭煲里去蒸熟。可是,电话机肯定会响起的——这个念头又时不时让我开心一下,那是我全部的希望,就像在一望无垠的沙漠里,看到远处的一朵鲜花,它那么遥远、那么渺茫,又那么真切、那么美好,叫人忽喜忽忧。
我每天都做一大桌的菜,我每天都抄好几版报纸,我每天把做好的菜用抄好的报纸包起来,丢在门口的垃圾堆里。那些菜一到中午,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就开始变馊,再过一天就会发出臭味,招来许多苍蝇。每天的馊味和臭味缠绵在一起,像一道气味的长城横亘在我家门口。邮递员每天给我送完报纸后,都得捏着鼻子从那垃圾堆旁走过,那臭味熏得他头痛。他故意从我窗户下边经过,大声抱怨:“朱门酒肉臭啊!”
这就是每一天的全部内容,而每个月都要出现一次的是H的到来。然后年复一年。我刚开始做菜的那会儿,还每天到菜市场去买菜(当然那个时候做的菜也没现在这么多),也接触到了不少人。后来,H就说:“你既然这么喜欢做菜,以后我来的时候顺便给你载些菜来。”H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从那以后他来一次就载一卡车的菜来,卸在我的冷库里,我连买菜也省了。我每天就安安心心地做菜、抄报。我记得以前,虽然说不上喜欢,但我每天做这两件事都会心无杂念,日子也过得平平淡淡。直到有一天,邮递员来送报时比往日多说了一句话,他说:“您要装一部电话吗?”我没怎么想就说好吧。第二天他便带了一部电话机来给我装上。这件事就像一个小小的插曲,它过去之后,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按部就班。电话机装上去之后,给我的世界带来一些变化,这变化就是屋子里多了一部电话机。我开始还挺得意的,可慢慢地我发现它是死的,它除了自身的存在,不会往我的生活里添加任何东西。我想它可能是放错了地方,应该放到冷库里,因为我越看越觉得它像冷库里的那些冻得僵硬的动物尸体,可能用来做成菜倒是蛮好。可是红烧电话机,或者清蒸电话机,或者电话麻辣烫这道菜我一直没去做,是因为我通过想象而知道:如果有人打电话进来,应该是蛮有意思的。
正是当初这一连串错误的决定,致使我今天在这里经历着等待的煎熬。今天的等待似乎比往日更漫长,这种漫长指的不是时间——我的世界里没有时间,我没有日历本,没有钟表,我只知道邮递员给我带来《都市报》和中午十二点钟,而H给我带来菜和每月初一——这漫长指的是我和被期待的事物之间的距离,我预感到那事物从我眼前错过,离我越来越遥远了。这种预感使我非常难过,也使我明白了漫长的含义。总之,这希望没有希望。
我悲痛欲绝地开始洗菜,我洗的是大白菜,我唱《悲哀的大白菜之歌》:
大白菜啊,大白菜
你生命的意义何在——
你生命的意义在于倒进垃圾袋
大白菜啊,大白菜
谁是你的罪魁祸首——
你的罪魁祸首就是你大爷我
我狠心地把大白菜煮得稀烂,做了一道大白菜糊。我又杀了一条鱼,在洗鱼的时候,我唱起了《谁来拯救鱼儿们》这首歌:
鱼儿们在这个世界上
活着就像一条狗
死的时候也像一条狗
我用鱼肉拌着大米煮了一道“鱼米之香”。不知不觉中,一道又一道菜在我手中诞生,屋子里香气弥漫。可是我知道外面正臭气熏天。如果可以不做菜多好啊,如果可以去坐过山车多好啊,如果可以接电话该会让我变得多么上进,如果不用抄报纸了,比什么都好。
偏偏这个时候,那代表着苦难的门铃在响。一想到又要开始抄报纸,我的脸都白了。我别无选择,只好去开门,那张笑脸说:“哟,在做菜啊,您哪?”
“是啊。”我说,“进来吃一点吧。”
“好咧,谢啦。”他欢喜地进了屋。
我说:“每次叫你吃,你都会拒绝,为什么今天突然改变主意了呢?”
“因为我想宰了你啊!”他迅速从邮包里抽出一把尖刀,趁着我还来不及多想,一刀捅进了我的肚子里。我的身体像刚从冷库里拿出来一样变得僵硬,同时有一种放多了辣椒的感觉。我想了想,决定还是问他:“你干吗要杀我呢?你非这样做不可吗?”
他把嘴唇一拧,轻蔑地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连你都杀了,难道还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吗?”他将刀子从我肚子里抽了出来,血像摔破了瓶的酱油一样流个不停。他又一刀扎在我的心脏上,走了。那刀柄还在我胸口轻微地颤抖。“路有冻死骨……”
我全身无力,不得不扶住一面墙,可是那墙壁也许积了太多的油垢,简直像冰一样滑。我好像一堆液体似的顺着墙壁淌到了地板上,并在不断地漫开。这时,那电话铃响了,它响起来就像我无数次想象过的那样,真是丝毫不差,是我真真正正非常喜欢的那种响法。它无可挑剔。只是它不停地响下去,无人理睬,令我替它感到惋惜。啊,我的想象多么准确啊,我通过想象知道了那么多事情。我现在又已经想象出了打电话的那个人的样子,这个人不是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但我知道他的相貌,他的表情,他的穿着,完全不用我描述了,因为我感到他就站在我眼前。我还知道了过山车是什么样子的:它就像火车一样,有许多轮子,人们坐在上面,全都安安静静。
可是我唯一不知道的,也是我永远没办法知道的是,那电话铃真的响起来了吗?还是仅仅是我想象它在响?
无人区
友友欠我一点钱。其实不值一提,那是打牌的时候欠下的。我跟友友关系还算不错,一下牌桌我就跟他说,牌场上的债务,过后就算了。可是友友挺有骨气,他说,那我成什么人了?不行,一定要还给你的。在过去的两个月里,虽然我从没开口向他讨过一次债,但每隔几日,他都会主动提起这茬儿:“不好意思,最近手头有点紧,可以缓缓吗?”特别是当我穷得叮当响的时候,他总是很乐观地拍着我的肩膀宽慰我:“不用愁,我不是还欠你钱吗?等我还上就好了。”久而久之,连我也认为,友友是应该尽快还钱给我。可问题是,他比我还穷(据我所知,他没有正式工作),就算我真的向他讨债,也得等一个他口袋里有钱的日子才行呐!
有一天晚上,他又来我家里蹭饭。
我说:“不好意思,我已经吃过了。”
他似乎有点尴尬,但马上又兴冲冲地说:“你猜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我突然想起有一个……朋友……亲戚,三年前欠了我一大笔钱,到现在还没还,我都快忘了。”
“是吗?”我有点不大相信,便故意激将他,“那你还不赶紧找他要?”
“嘿嘿,”他卖起了关子,“昨晚我快睡着时,一个电话把我吵醒了。是我那……朋友……亲戚打来的,他喜欢半夜三更打电话来跟我探讨一些‘哲学问题’,什么人生啦、存在啦,我听得心不在焉,突然想起他还欠我的钱,就随口说了一句:H——他叫H——你欠我的钱你忘了吗?他说:我什么时候欠你钱了?我说,三年前,你想买一辆车,手里头钱不够……他说哦,我想起来了,你现在过来拿吧,你不说我也快忘了。我穿好衣服就去了。我有一阵子没过去过他家了,但我总算还记得路。他住的地方比较偏远,路又很不好走,而且那个区的治安也不大好,你知道的(我哪里知道?)。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在路灯下尾随着我,他们用影子绊我的脚后跟玩儿。不过总算比较顺利,我登上一截残破的楼梯,敲开了H家的门。那几个家伙见状,也就怀着失落的心情四处散开了。H把我拉了进去,二话不说,掏出一个皮夹子就数钱给我:一百,二百,三百……一口气数了好多百。我以为他生气了,可把钱还给我后,他立马就变得热情起来,请我喝了两杯红色的液体,我不知道那是啥玩意儿,但味道叫人难忘……”
“别废话了。这么说你拿到钱啦?”
“是啊。”他故意不紧不慢地说,“可是,你猜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我今儿早起来,发现我是在做梦。”
我陪同友友一块乘车去了H家里。我准备帮他要回那笔钱。那个地方非常偏僻,我无法具体描绘那儿的环境、沿途的风景,因为我感觉被车轮碾过的路面立刻消失了,我们好像是从一个虚幻的世界中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那里,而这中间的距离给我的感觉却只有一步之遥。再者,我也没有心情去欣赏这荒郊野岭的萧瑟风景。那房子倒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们进了门。
友友把我介绍给H——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然后就径自走进一个房间里,这辈子都没再出来了。这时H对我说:
“我们谈点什么吧,最好是你感兴趣的,因为你是客人。”
“啊?好啊。你真是太那什么了。”我想说的是他很讲待客之道。
“那你平时对什么感兴趣呢?”他迫不及待地问。
“我吗?我喜欢写小说,平时也只对小说感兴趣。”
“哈!你可真会找乐子。”他朗笑一声。
“哪里哪里。”我变得诚惶诚恐。
“那你对杀人一定不陌生吧?”
“杀人?”
“是啊。你是写小说的,只要你愿意,杀一个人最多不过花费一段文字而已。有时,只需要一个词就够了。”
“这个问题我没认真想过。可能不止那么简单吧,我寻思,用随随便便的一段文字或一个句子来抹掉一个生命,那多多少少不能使人信服。评论家常说:要写活一个人,很难。我想,要写死一个人同样不简单。唔,说不好,不知道,我从没写过杀人的情节。”
“那你都写些什么呢,作家兄弟?”
“我不是作家,我是一名文学爱好者。”
“那你都写些什么呢,文学爱好者兄弟?”
“我写的东西比较无聊,无非是一个人独自待在一个房间里,他会做出什么行为。”
“这个人,他不需要跟别人交往吗?”
“也不是不需要,而是他一旦与别人发生关系,他自身的意义就丧失了。你想想,谁有权利出现在他生命里呢?从写作的角度来讲,很难想象这样一种蛮横的干涉,那是严重犯规,一经发现是可以立即罚下场的。”
“你构建的是某种纯粹的个人世界,当这个中心人物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时,别人是根本没办法同时存在的。”
“正是这样。不过,兄之所言还是太谨慎了。事实上,并不是当他意识到自己时别人不能存在。而是,他除了反复强调自己的存在别无选择,因为一旦他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意识,就很可能陷入消失的危险。他不能不提防被别的无关紧要的因素所吸引而迷失自我。这是故事的前提。”
“在我看来,你这个人物才是野蛮的,他过于自我而否定了众生,否定了世界的存在。”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理性实在是最可怕的东西,他得艰难地拒绝它的冒犯。其实,他并非完全丧失了良知,因为他常跟那些想象中的他人进行交涉。”
“不难想象,在那样的交涉中,他可以为所欲为,可以杀死他人。”
“是的,”我说,“他也会爱他人。”
他扶着额头说:“听得我有点头痛,我必须喝几口了。”
我微笑了一下,说:“我也想喝一点。”
我们坐在火炉旁,品起了红酒。而我不得不提起此番前来的目的。我本来想等友友从房间里出来之后再说的,可是从那里面传来他微弱的鼾声。看来,那个装作自己很有骨气的家伙已经睡着了。
听到我提起旧债,H似乎觉得很滑稽,他说:“友友是我的儿子,我根本不欠他的钱。”
我的脸红了一下又迅速黯淡下去,像是炉膛里燃尽的木炭被人吹了口气。
他接着说:“你那么轻信他的话,说明你缺少生活经验。不过一点也不奇怪,人以群分嘛。”
“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友友这个人头脑十分简单,根本不像有过三年生活经验的人吗?”
“我还是不明白。”
“就是说,他看上去像一个两岁孩童。你用脚趾头想一想:三年前,我有可能向一个两岁的孩子借钱吗?”
听到他这样说,我特别来火。我反驳道:“虽然他确实给人留下还没长大的印象,虽然我看不出他到底是十七岁还是二十三岁,但是谁会看不出来他绝对不止三岁呢?”
他迟疑了一下,说:“这不是一个数学问题。我问你,你认识他有三年了吗?”
“没有。”的确,我认识友友还不到半年,或者顶多一年。我想,这里面也许有某种玄机,而我想尽快得知。所以我说:“别卖关子了,把你所知道的告诉我吧。”
这时他放下杯子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因为他说有人在敲门。我感到奇怪。可是当H打开门时,确实有几个家伙立即闯了进来。
为首的是一个年轻女人,戴着男人的帽子。或许她是想装扮得更加威武吓人,但是由于她本人生就一副过于清纯的相貌,所以一身男装只是让她显得更加可爱罢了。她简直像一个正沉溺在多半是幻想出来的爱情里面的少女,但是她粗鄙的语言却与她的外貌很不相符。她用她那细嫩的嗓门所能吼出来的最大的音量嚷嚷:“友友这个王八蛋在哪里?快叫他滚出来。本姑娘要杀了他!”她身后的三名戴墨镜的男子我就不多加描述了,因为他们就是电影里那种普通走狗的模样。
H上前,用一种多管闲事者的口吻问道:“你出于什么原因要杀了他呢?”
女人的话进一步证实了他是多管闲事,她说:“这个与你无关。如果友友出来,他要问我原因,出于人道主义,我会告诉他。但我觉得他不会问,因为他心里清楚得很。”
H有点害怕。他说:“友友在里面睡觉,我去叫他。”他朝里屋走去,经过我身边时,他对我耳语:“想办法救他!”我顿时感到自己责任重大。
这时那女人好奇地打量着我,问道:“这位大哥来这里,有什么目的呢?”
我说:“我是一名文学爱好者。我也是来杀友友的。”
女人说:“只有一个友友,我们两个人怎么杀?”
我说:“如果你杀,我就不杀了。”
我说这话其实是把它当成一面语义的镜子,一语双关的语言游戏。
“也好。”她说,羡慕地看着我啜饮那杯红色的玩意儿。味道确实让人难忘。
这时H出来了,他很为难地说:“女侠,这种事我不忍心叫他出来。”
那女人露出体谅的一笑:“没关系,本姑娘亲自去请他。”
“让我去吧。”我说。且不管她同不同意,我拉起H的手进了里屋。我发现友友并没有睡觉,而是一个人在玩牌。他一见我进来,便高兴地说:“我的左手今天很厉害,赢了右手几百块了。”
“友友,你死到临头了,你知不知道?”我小声地厉声喝道。
“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左手又赢了!”
这时,H,阴气沉沉的,说了一句让我深感意外的话:“文学爱好者兄弟,要不,我们一块杀了他吧。”
“你叫我和你一块杀了你儿子?”
“我确实曾把他当儿子看待,可他并没有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父亲。”
“那也不应该杀了他啊。”
“他并不是我亲生的。他是一名失忆者,两年前我经过一个无人区,把他从路边捡回来的。他一直说不清楚他为什么会昏迷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也记不得在那之前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我尝试过很多办法让他恢复记忆,可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他没有历史,只是突然来到我的生活中,但他的存在却是这样明显。有时,我也莫名恐惧,因为我不知道这个人的底细,他的出现是人为还是天意,他是不是对我怀有什么目的,他在演一场怎样的戏,又有着怎样的将来……我最初收养他只是出于同情,因为他什么都没有了,亲人、记忆、经验……连名字都没有,多么可怜。但是后来,种种顾虑和不祥之感压倒了我,使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同情他。”
“真的是这样的吗?可是你干吗当着友友的面说这些呢?”
“我为什么要背着他说?”H把手轻轻地按在友友的肩膀上回答我,“我已经同友友反复讨论过这种事情。他口口声声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似乎想推卸责任。但是,我不得不向他灌输一个道理,那就是当我想杀了他时,他是不能反抗的。他也认同这一点。”
“友友,他说的是真的吗?”我夺掉他手里的牌,急切地问道。
“是啊。不过,我没跟任何人说起过,因为这是一个——秘密。”友友望着我手里的牌说道。
“那你对你的养父到底是不是别有用心呢?”
“这一点,讲了也是白讲。他照样会怀疑我。那就当我是有目的的人吧,因为这样理解起来确实容易很多。你们可以杀了我,不过把牌还给我,我的右手还想把输了的赢回来呢。”
“他只会赌钱,”H生气地说,“对一切都不上心。我曾跟他本人探讨过他以前的生活是怎样的。我尽职尽责地做了几十种推测——包括他以前是一个赌鬼,因为欠了赌债被人打到失忆——但是每一种都不合他的意。我说:你怎么知道你以前不是这样活的呢?他说:我不是知道,我是不希望我曾那样生活过。”
“那你希望你以前怎样生活过嘛?——友友!友友!”我不得不再次去抢他手里的牌。
“别烦我了好不好!我希望我以前没有生活过,就算生活过也跟我没啥子关系。其实,我只是希望不要再提那些丧失的记忆,因为那毫无意义。”
这时,那女人已经在外面拍起了桌子:“哪来那么多废话!要说出来客厅里说,让我们也听一听。再给你们五分钟,不出来,我们就杀进去了!”
“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找你?你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个女人吗?”H压低嗓门问道。
友友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别人拿准了你,要杀你时,你还去问这些问题,多么无聊。不如干脆一点,死了算了。”
“文学爱好者兄弟,”H把脸转向我,“我越来越觉得杀这种人是很合理的。也不需要太多的前提。他没有‘过去’,也没‘未来’——五分钟后,那伙人就会冲进来。就连‘现在’,在他生命里也是缺失的。那我们干吗不杀了他呢?”
“友友,你希望我们怎么杀你呢?”我的心在变得完全坚硬之前,体味到了一种别样的温暖,我几乎是在一种感动中问友友。
“随便好啦。”友友轻松地说道,似乎他心里装着毫无道理的自信:他还会在一个无人区醒来的。
“我去厨房拿把刀来。”H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这时,外面的那伙人一齐喊了起来:“数一二三,我们冲进去啦!”
我急了,赶紧从裤头解下皮带,扑向友友。友友毫无反抗,甚至还配合我把卡在下巴上的皮带往下扯了扯,让它滑向脖子。他微笑地望着我……
当我拖着友友的尸体从里屋出来时,客厅里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都不见了。我呼喊H,可是连H也不见了踪影。
多情
我永远不会忘记(卡夫卡的)《美国》。在和《美国》热恋的那段时间里,它总是问我:“你是真心的吗?”
我抚摩着它光溜溜的肌肤,对它发誓:“是的,傻瓜。谁也取代不了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它想了想,又忧伤地说:“可是,我昨晚看到你捧着《城堡》在读。我心里很不舒服。”
“可我跟它只是好朋友啊,我们之间并不像你想的那样。”
这下,它哭了:“可是,你是躺在床上捧着它读的。我受不了你望着它的那种目光。而且,后来……你竟然把它抱在怀里睡着了。”
“但,”我开始出现了口吃,“但,我并没有什么歪念啊,我当时只是太累了,而且《城堡》又是熟人了,所以没有在意那么多。你想想,我读你的时候,有没有打过瞌睡?因为你总是那么吸引我。”
这下它才破涕为笑,不过它还是不放心:“你得保证,下次读《城堡》时,得把它放在书桌上读。读别的书也一样。谁知道你有没有浑水摸鱼啊。”
“好,好,好。”我赶紧承诺,“我以后只躺在床上读《美国》,我以后只抱着《美国》睡。”
“那还差不多。”它的脸红了,不过,它并不介意自己羞涩的样子被我看到,它温情脉脉地问我:“那你喜欢我什么啊?”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喜欢你身上的那种温暖的感觉。你先是让我置身于一片冰天雪地,然后你自己就变成了一团火,把我全身都焐热了。”
它咯咯地笑了起来:“冰天雪地?怪不得你每次读我时都抖得像在打摆子,呵呵。”
人们说爱情总是捉摸不透,其实是人的内心不断起着变化,令人难以捉摸。我发誓,我绝不是那种花心的男人,我也一度认为,《美国》是我最好的归宿,我会和它厮守终生,认识其他书本只不过是我正常的日常交往罢了。请相信我,我一直都是深爱着《美国》的,直到今天,它仍是我的最爱。可是,在漫长的岁月里,我发现自己还有别的需求,因为我的内心已经变得那么复杂而又空洞。
我感到我的心是一片多么空旷、空旷得可怕的荒原。我想到书本就像是一块块美丽的砖头,我必须用它们在这片不毛之地上垒起一座城堡。当我开始背叛爱人时,我心里既痛苦,又幸福。但我一直把最珍贵的感情留给了《美国》,我想:如果在这座城堡里选出一位皇后的话,那肯定是《美国》。
但是《美国》已经不肯原谅我了。它发现了我的多情。其实发现都不要紧,问题是我自己也承认了,因为我不能对爱人撒谎。
“我发现你最近老是花很多时间来陪《都柏林人》,你是不是爱上它了?”《美国》忍受了很久之后,终于审问起我来。
我黯然伤神,鼓起勇气说:是的。
它便哭了。我说:“可我最爱的是你啊!”
这句话当然起不了任何作用,《美国》从此沉浸在无尽的伤心与愤恨中。每次看到它孤寂地躲在书架的顶端,长日以泪洗面的样子,看到它投向我的那种蔑视与仇恨的目光,我心里便涌起一阵酸楚。
很多个长夜,我都是抱着《都柏林人》入睡的。在那些睡眠中,美梦与噩梦夹杂。从此,我的忧郁中又多了一份焦灼。
有一个夜晚,我从梦中惊醒,听到了《莎乐美》的呼唤,刚好《道林·格雷的画像》也在。它们就像黑夜里的妖精一样,魅惑我的眼。我和它们厮守到天明。一种怪异的滋味缠绕着我,并在我的心房发了芽。我的爱人多了起来,我也学会了巧妙的周旋和撒谎。
爱伦·坡的《怪异故事集》,我是在白天读的。光线从窗外照进来,我坐在窗边读完了它。我们很快就打得火热,它受不了我的激情,就像我有时受不了它的幻想。“我们都是无法改变自己的,无法为了对方而做得更好。”它无奈地对我说。
“不,不!”我差点哭了起来。“你已经是最好的了,请你别这样想。我并没有要求你为了我而改变啊,我只是爱你,却不想在你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你知道我的心情吗?”
“知道。”
于是,我终于哭了。
叶赛宁的诗集曾带给我无比深的悔恨,因为我多么想在我心中仍然有一个祖国,一个家乡!我紧紧地抱着它,因为我想让幸福变得实在一点,就像穿在身上的衣服一样。
但是它却说:“我总是让你深陷在痛苦当中,难道爱情就应该如此吗?多么荒谬啊:我们在一起,只是为了让痛苦更浓一点。你还是忘了我吧!”
……
是的,你可说我拈花惹草,但是这种恶习最终只会令我一次又一次地伤心。当我重新开始一段爱情,只能说明我又一次伤害了自己。
我开始和《在路上》这种书一起鬼混,我又和《情人》发生了一夜情,尽管我马上就把它给忘了。认识《雪国》的第二天,我就向它大献殷勤,并发誓一定要夺得它的芳心。我和《地狱之夜》一起跳起了辣舞,跳动到最后,我们都是赤裸裸的。我抱住一本《恶心》连吻它五十遍,结果我差点咯血。
《弗兰德的公路》现在看着我的那种目光,总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永远都忘不了和它相处的那些甜蜜而烦恼的日子,难道那只是一场梦?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完全了解了我的为人之后,便老是尖锐地嘲笑我,但我对它始终都怀着真挚的感情。
和《叶甫盖尼·奥涅金》之间的爱情永远只停留在柏拉图式的层面上,因为它是无比高贵的,它来自一个高贵的世纪,我连碰一下它都幸福得痉挛。
我还经历了多少爱情?数都数不清!我每小时每分钟都被爱情包围着。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一场大火把我和我的爱人们烧成灰烬!我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能够获得原谅,在这片刻的谅解之后,我这奇怪的生命在那一瞬间凝固。
初啼
……人类,一种后爬行时代的心理伤害群体,先天性忧郁,在定义重大日常事件上迟迟未能形成足够的认知(或找到一劳永逸的依据),无条件地一再错失对逻辑的特殊使用权。他们一个个呆头笨脑却又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在漫长的岁月里,过度地迷恋抽象之存在,而面对一个现象林立、概念匮乏的世界,明显地缺乏必要的热情和最基本的意志。据说,在山洞里,有几个人商量起发明语言的相关事宜来(他们此举的目的,已经无从考证)。“此刻”,这些史前语言学家们正争论得热火朝天,地上的树枝、木棍和石头呈现出十分凌乱的形状。老猿人汤姆(叙事者为了便于指称而施的权宜之计,实际上并不成立)一大早起来,没披树叶,便开始动手把洞口的地面修理平整,这时几个游手好闲的年轻猿人微驼着背闯了进来。来者中一人,从手里攥着的十来根树枝中,数出四根,在石桌上面摆出一个看上去十分随意的图案,像是提出既然天气这么好,不如来发明语言吧。老汤姆的右手,大而多毛,举起,将凸得很严重的嘴唇往中间,捋,勉强遮住了一口七零八落的牙齿。他望着挨他较近的年轻人;年轻人被看了之后,神情冷漠,头扭动,去望他旁边的同伴。于是,同一类型的目光就像某个消息,在他们中间传播。老汤姆用手捋好的嘴唇,又开始像渐渐退落的潮水一样向脸的四周,爬,似乎是刚才的一睹使他眼睛用力过猛,牵动了嘴唇。他的左脚伸进石桌底下的缝隙,用略长而灵活的脚趾扒出一捆他自己收藏的小木棍。他抽出两根来,上抛(当然没能抛多高)。棍子落在地面,可所有人还昂着头看洞顶,过了五秒钟,他们的目光才找到躺在地上交叉成“X”状的两根木棍,遂全都咧开嘴像是在笑一样。于是开始大规模地摆棍子,各人摆各人的,他们一边摆一边还拉别人过去看他们摆出的图案,但被拉的人总是匆匆扫一眼,又埋头摆自己的去了。此种情形不断重复。一个小毛猿放下手中的树枝,站起来,走到老汤姆面前,指手画脚。老猿人像是被惊了一下,也站起来,纹丝不动,立在那里望着小毛猿。突然,他转身迈出了山洞,过了很久,手里举着一根“Y”状的枯树枝,跑进来。老猿人手中的这根“Y”形的小树枝被递到小毛猿的手里,小毛猿两个眼珠子,鼓起,样子粗鲁,看它。他慢慢蹲下,一手举着它,另一只手开始拨弄地上别的树枝,他用那些直愣愣的棍子摆出两种奇怪的图案,却好像都没能表达清楚对“Y”形树枝的看法。一个青年女猿人,胸口吊着一对褐色的锥形乳房,冷不丁地从小毛猿肋下蹿出,她抢过“Y”形树枝,双手用力一掰,将撇断的树枝猛地甩在了地上:一个“>”形和一小截“|”形。不但如此,她还不停地往地上吐着口水,吐了几口大的口水之后,她需要从口里发出长长的“哗——”声才能从喉咙里搜刮出新的口水来吐。老猿人的脸上的颜色,变深,他望一会儿女猿人,又低下头瞅一眼那被折断的树枝,那根短的“|”形几乎完全被白色的带孔的唾液所淹没,露出的部分也被濡湿。小毛猿摇摇头,手停靠在大腿两侧。女猿人直勾勾地盯着老猿人的脸,“哗——”的次数越来越少,要过很久才能吐出一泡口水来。她好像不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
阳光太刺眼,他们索性闭上眼睛。在他们周围,很多地方的草明显被拔过,由于根还在地里,所以又开始发芽。但稍远一点的地方,到处都是恣意生长的野草和灌木。时不时,从草丛里,冒出一颗人头来。这个时候,几乎是很安静的。只有朝西边望去,才能看到一片大的树林,从密密的林木间,间歇性地传出“笃笃”,沉闷,催人嗜睡。远远望去,一个人,在树林边上转悠。成群的鸟无声地飞过,一直飞到地平线附近去了。而地平线那个方向,没有东西出来阻挡视线。只有那个方向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没有山,也没有树林,简直看不出那边有什么。什么也没有。一直在树林边转悠的人,突然——朝着这边,跑。原本无法想象的广阔,驰骋;像飞翔一样延伸的,域,在榨干之后被定格为可轻易瞥见的一角,空间风化成一种反讽,在沉重与轻蔑之间坐立不定。用一种人们从未梦想过的角度,鸟瞰,人物——点,移动,或静止,竭尽努力,均无法到达意外……
我只能重新给他们命名。坐在一块磨状的大岩石上闭起眼睛的中年猿人,杰克,从一大早(那时还比较凉快)一直到刚才,重复地,走,弯腰,伸手(拾起木柴),走……休息一阵之后,杰克的眼皮像花蕾一样地睁一睁,又闭上了。双掌张开,举过头顶,朝着太阳的方向,推——被阳光残酷地晒烤的脸上飘来一片阴影,眼睛趁机全部睁开。他,走两步,慢慢地将举起、张开的手掌放下。现在他半闭着眼睛。一个嘴唇扁平、矮个的人,走来,手握一块圆石片,上面残留着晒枯的青苔,他嘴角也粘着一条苔丝,有风吹过,就跳一跳。他俩同时站住了,但不是面对面站着,而是:侧面垂直。几乎是一次可能意义上的精神相遇,被遗忘在因果范畴门外的两个粒子,抵达空虚的距离之极限:轻颤。对望,默默地站一阵子。然后,杰克的两个手指:弯曲→伸直:比出一个“V”字,像一把剪刀,在空气中剪了几下。矮个子动作是:看。眼睛扩成圆形,眼珠里冒出两个亮晃晃的太阳,同时,喉咙深处滚出几声:“咕噜”。杰克蹲下——站起,如是反复三次,演示什么。他最后一次站起,目光望着矮个子的眼睛,一双手摊开在腹前,缓缓地,伸向矮个子。后者向左侧——杰克站在他右侧——扭头,在他张望的那个方向,七八个人分得很散地或站或蹲,神情专注,仿佛在捉地上的虫子。矮个子的头又用力扭过来,同时,抓着石头的那只手,一个指头:动,敲击手中之物。一些灰尘从被轻轻弹叩的圆石片上落了下来,几乎同时那根跳着的苔丝也终于离开矮个子的嘴角,旋着小小的圈,掉到了地上。他把石片放在了杰克手里,杰克捧着它,眼睛又闭了起来。
一个人从树林边开始跑,朝这边跑来。远远地看他,只是一个模糊的点。只有根据这个点同树林之间的间隙越来越大,才能判断出他是在朝这个方向跑来,而不是跑进树林里去。他跑得很急,至少跌了四五个跟头了。如果他的目的地是鲍勃附近的某处的话,那么他现在已经错误地选择了一条较远的路线。按照刚才的方向直线跑来,他将遇上一条河,不过河水在这个季节还是非常浅的。但是他现在已经折身向北一路跑去,得绕过一个山坡才能到达这里。漫长的、称不上等待的等待。后来,那个跑动的身影被山坡挡住了。他可能去了别的地方。
十多个人,散布,或站或蹲,仿佛在捉地上的虫子……人物——点,移动,或静止,两者之间距离的缩短必将带来另两者之间距离的增大。猿人A不规则地移动:位移,路程,速度,时间,不可知的一切数和量的游离,将目的遮蔽。(猿人A是一个恶魔,他的表情=简单生存法则乘以全部肢体动作的三次方。)矢量,不可忽视的匿名函数,在猿人B与重力抗衡并逐渐逼近一株灌木的清晰过程中,产生了建设与破坏的双重作用。能量转换的最简单的方式:猿人C怎么也想不到,他拼尽全力去获取的食物,最终只是为了补充他因获取食物而消耗掉的体能……潜而又潜的意识,也就是说活跃在一切沉睡的意识底层的意识残渣;太阳光炙烤下的未命名感受;隐藏在袖珍尾椎的隔代记忆;以及万物,陌生而又熟悉的最基本素,等等。一局以两腿直立行走的哺乳动物为棋子的血热的残棋:猿人A,动;猿人B,动;猿人C,动或不动。
头发开始脱落的老猿人鲍勃,磨石头,修理一根圆木。他的手,执磨得锋利的石块,斫去圆木上的枝丫。圆木,粗细匀称,一只手刚好可以握住,立起来同鲍勃一样高。他站着,肩扛起圆木,开始跳舞。左脚提至膝盖处,身体朝右微倾。恢复站立姿势。右脚提起,身体左倾。站立端正。再提左脚,如是循环不止。头,剧烈晃动;一只手,不断轻扯头发。杰克,靠近鲍勃,扔掉石片,弯腰,伸手拾起地上的树枝。跑。三个女猿人,站成一堆,咬着嘴唇,扯一棵灌木上的叶子,她们脸上的皱纹,在动。年龄幼小的艾伦,头低着,走走停停,不断地撞到别人身上,于是弹起,倒地。有两个人往山洞里抬死鹿,横着走路;艾伦看他们,等那两人进了山洞,他又往前走,头稍稍抬高了些。他走到三个女猿人身后,用食指挨个戳她们的屁股。她们翻面看他一眼,没理他。见到野果,艾伦就把它们摘下,放到嘴里,嚼。他每一嚼,脖子就缩一下。他走到鲍勃身边,学他跳舞:提左脚,往左倾斜,跌了一跤。老鲍勃望他一眼,鼻子里发出“嗡”的声音。艾伦爬起,跑到山坡上,在他望着的树林那边,也有个人在跑。他略显迟钝地往草丛里一坐,歪起脑袋,一只脚伸进嘴里,剔牙(他的双手则按在地上,撑着)。他只有几颗牙,黑的。新牙还没长出来。
艾伦可能在草丛中睡着了,而在被眼皮隔断的太阳光下,离睡梦的强弩之末仅一纸之隔处,那裸露的肌肉绞动、奋力旋转、飞舞,肌肉飘了起来。力的爆发,肌肉,闪闪发光的肌肉惊惶失措,人们被自身所抛掷,像一堆散发着热气的石头被扔过来,扔过去。碰击。扭打。所有的人在一块扭打。一种混乱,又像是某种秩序,控制着他们……乔治打了胖子瓦特,胖子瓦特打了细脖子约翰,约翰又去打秃头鲍勃,鲍勃擎着圆木棒,盲目挥舞保护自己……有两个人一起在打杰克,海伦和安娜一起去打那两个人,杰克反过来又打大胸脯安娜,安娜和那两个人又联起手来打杰克和海伦,杰克脱身出来去打鲍勃老头,鲍勃拖着圆木逃走了,剩下其他人赤掌空拳地打。杰克似乎没有人可打了,这时约翰又冲过来打他,杰克抱住约翰,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地打。鲍勃喘着粗气,站在远处看他们打。他们用拳头打,用脚踢,用牙咬,女的还用奶子扇人耳光。除了不打自己,他们,见着谁都打。有的人,躺在地上,任别人打。
鲍勃扯着自己的头发,又一次冲向人群去打。但还没等他靠近,便有三个人一齐冲出来打他。他们拖住他的木棒,将他摔倒在地,脚抬起来,踩他。鲍勃眼睛眯成一条缝,在地上翻滚。三个人在踩他的同时,相互又打了起来。鲍勃趁机爬起,再次拖着木棒逃跑了。他往山坡上跑。他们追了上来,追到一半,三人又扭打在一起。鲍勃跌跌撞撞,跑进草丛里,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小艾伦,于是举起木棒,将艾伦的脑袋,打扁。鲍勃在那一刻,嘴里疯狂地喊出一个字:“打!”
彭剑斌,笔名鳜膛弃,1982年生,湖南桂阳人。著有短篇小说集《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不检点与倍缠绵书》。2021年荣获第十七届滇池文学奖·年度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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