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里,鲍德温是目前美国仍在创作的最值得关注的道德散文家……”在《小说家与小说》里,哈罗德·布鲁姆如此评价詹姆斯·鲍德温(1924-1987)。布鲁姆是当代最有名的评论家之一,能得到他这样的赞赏,是很不容易的。彼时,鲍德温尚在人世。布鲁姆使用moral essayist这个高度概括的词组,是因为他认为鲍德温在立场上属于一位新教徒散文家,可与乔治·奥威尔相提并论。鲍德温满怀传道者的热忱,这一点与爱默生之后的许多美国散文家很像。而鲍德温不像爱默生那么超脱,他是一位致力于探讨社会苦难与不公正的作家——在对待社会底层被剥削的穷人时,不论属于哪个人种、哪个阶层,鲍德温总是为他们争取权益,在追求人类的公平。
从来没有过童年
布鲁姆还说:“无论对詹姆斯·鲍德温的正典[l1] 评价最终是什么结果,他的非虚构作品显然已经在美国文学史上拥有了永恒的一席之地。”除了小说,鲍德温一生写过很多随笔。这些随笔观点明确,笔调犀利,仿佛一篇篇充满力量感的战斗檄文。1984年,鲍德温接受《巴黎评论》访谈时曾说过,一篇随笔本质上就是一篇论文,要让读者看到些什么、说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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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随笔就是鲍德温的政论纲领,是他所有文学创作的根基,对于他来说是格外重要的。《村子里的陌生人》(又名《土生子札记》),是鲍德温最重要的一部随笔集。这部集子收录了鲍德温的《生平自述》和10篇随笔。这些文章起初发表于20世纪50年代的刊物上,然后结集出版;1984年时,英文版再次重版;简中版近期首次出版。鲍德温在《生平自述》开头写道:“三十一年前,我出生在哈莱姆。”这句平淡的、仿佛不经意间道出的话,实际上有种“天凉好个秋”的心境。
鲍德温是一个有名无姓的私生子,直到他那当女仆的母亲爱玛·琼斯嫁给戴维·鲍德温之后,他才有了姓。继父是一位热衷于传道布教的牧师,期望能借助宗教忘却人间的烦恼。而难以改变的现实让他的脾气日渐乖戾暴躁。继父对鲍德温的影响是很大的:鲍德温的作品中到处可见宗教题材和比喻、传教布道式的文体以及严肃的道德观念。家庭对鲍德温的另外一个影响是,爱玛和戴维又生了八个孩子,鲍德温从来没有过童年。他喜欢阅读,却只能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书。他在这些书里逐渐意识到了“黑人问题”,“我生来是一个黑人,因此,不得不与这个现实休战”,“我被迫承认我过去总要隐藏的某些东西”,“我恨白人,怕白人”,“我鄙视黑人,或许是因为黑人中没有诞生过一个伦勃朗”。鲍德温寄望以写作来寻求答案,“我想做一个诚实的人,做一个好作家”。
新一代黑人作家的叛逆
鲍德温早期的阅读和写作并不是孤立的行为,在他身上,有一个文学传统,那就是“哈莱姆文艺复兴”。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大约1940年左右,涌现出了一大批黑人青年作家,形成美国黑人文学史上的一个高潮阶段。因为这批作家大多居住于纽约哈莱姆区,因此被称为“哈莱姆文艺复兴”。这是一个黑人在政治和文化上觉醒的年代。王家湘撰写的《黑色火焰:20世纪美国黑人小说史》说,老一代黑人作家大多忠实反映中产阶级的要求,企望在现存社会中争取黑人平等的公民权利;新一代黑人作家则和当时美国“迷惘的一代”青年作家一样,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不因循守旧,具有独立的见解——他们多为第二代受过教育的黑人,是父辈生活方式与观念的叛逆者。
如此,我们更能理解鲍德温在《每个人的抗议小说》里对黑人文学的看法。鲍德温认为《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很烂的小说,它有的只是“自以为是的道德伤感”,斯托夫人用来解决书写黑人问题的方法就是把黑人塑造成白人那样,用白人的价值观取代了黑人对自身处境的认知。
在《千千万万的逝者》里,鲍德温深刻剖析了黑人作家赖特及其作品《土生子》。赖特是积极主张文艺为黑人种族服务的代表人物。《土生子》一反“汤姆大叔”的温顺传统,赖特不仅要向白人世界证明黑人的创作才能,而且塑造出了令人震惊的、反叛的黑人形象。他的抗议之声不仅成为哈莱姆文艺复兴以后的最强音,而且成为60年代民权运动以及“黑人权利运动”的先声。鲍德温是赖特的拥趸,他说“赖特正是新黑人最为雄辩的代言人”。但他也认为《土生子》是有局限的。鲍德温说,《土生子》反映的是黑人在他自己群体里的孤立,纠缠于美国黑人生活的形象,纠缠于美国人必须找到希望之光。但是,《土生子》没有传递美国黑人处境中十分蒙昧的自相矛盾之处:美国黑人处于压迫和被压迫者的关系之中,但美国黑人与白人也有着道德上的血缘关系,包含了许多爱的力量、痛苦和恐惧。“我们会携手走入没有黑人和白人之分的灿烂未来。这是所有自由主义者的梦想,并非不光彩,但它只是梦想。”鲍德温清楚地表明态度。为此,需要战斗,战斗不息。
“一切艺术都是一种表白”
随笔《土生子札记》是美国黑人文学史也是散文作品史上的杰作。开头写道,1943年7月29日,父亲逝世。几个小时后,爱玛和戴维的又一个孩子出生了,而这一天也是詹姆斯·鲍德温的十九岁生日。与此同时,哈莱姆爆发了大规模的动荡。送葬队伍穿过满地碎玻璃的荒野,沉默地,在街上缓缓移动,走向墓地。
这篇随笔揭示了黑人聚居区愤怒与绝望的情绪。这种情绪有时隐藏在默认、友好或曲意奉迎的微笑后面。鲍德温回忆父亲的往昔,想起自己的新泽西生活,想起自己的成长过程。他感觉到“黑人的愤怒”与精神的强烈痛苦,是父亲的也是他的,是所有黑人的。而接受过白人文明教育的鲍德温察觉到了这种愤怒的“双重意识”以及白人对黑人世界的控制力。
这篇随笔是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悠长回声,也印证了鲍德温写作的一项准则,“只有穿过具体经历的小门才能进入普遍含义的大领域”。鲍德温的随笔和小说经常取材于个人生活经历,特别是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和感情的烙印在他的作品中时时反映出来。高中毕业,为了帮助养活年幼的弟妹,鲍德温只能去工作——那段生活很大地改变了他的人生。“在新泽西我懂得了,做一个黑人,意味着没有人会正眼瞧你,你只不过是肤色在他人眼里引起的条件反射。”无论是在酒吧、保龄球馆,还是在饭馆、旅店,人们总是对他说“这里不招待黑人”,这句话如同挥之不去的噩梦。即使离开美国,去往大洋彼岸的欧洲,鲍德温仍然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与众不同”。他在《相遇塞纳河》《巴黎的平等》《村子里的陌生人》里写下自己的故事,写下自己感受到的异样视线,写下自己因为一条旅社旧床单而在圣诞节期间入狱几天的遭遇。鲍德温的随笔从来不是空口喊话的装腔作势:它们切开了一个人的肌肤,把疼痛敞开,公之于世,也把这种个人的体验与整个群体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因此拥有强大的感染力。
《诺顿美国黑人文学选集》在评论鲍德温时有这样一段话:“詹姆斯·鲍德温断言,‘一切艺术都是一种表白’,所有的艺术家,如果要生存下去,都会最终被迫讲出一切,‘吐出苦水’。鲍德温所有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打上了他这一看法的印记。但是在他的作品中,这种表白不只是自我放纵式的个人精神宣泄。他以优美的艺术性,通过将自己个人经历中最隐秘的部分和国家及世界命运中最广泛的问题结合起来,刺透了美国种族意识中的历史性障碍。”
当作如是观。时隔大半个世纪,我们今天读鲍德温的随笔,仍然会感受到文学鲜活的生命力,而美国的现实状况也依然在证实鲍德温的梦想“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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